平湖市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批前公示

  • 发布时间: 2026-08-05 15:04
  •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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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批前公示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单位(个人)申请,现将下列单位(个人)补办出让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单位(个人)

宗地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权类型

土地使用权面积(㎡)

补缴房屋建筑面积(㎡)

补缴金额(万元)

补办前

补办后

1

平湖市曹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平湖市曹桥街道六点大桥东堍北侧、平善大道西侧

城镇住宅用地

划拨

出让

53169.3

132108.06

2483.6316

上述地块的有效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85日至2026818日),如有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届满我局将依法报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

联系电话:0573-85631722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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