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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湖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平湖市数据局)机构概况


    机构全称 平湖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平湖市数据局) 机构简称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数据局)
    负责人 邬妤琼 机构联系方式 0573-85631710
    机构地址 平湖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平湖市数据局)(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4号楼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冬令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夏令时法定工作日)
    传真 0573-85631710
    机构职能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数据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嘉兴市委和市委关于政务服务、公共数据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公共数据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务服务、公共数据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政务服务、公共数据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上述领域改革工作的政策研究、计划拟订、协调督促、专项评估等工作,组织拟订“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三)统筹管理、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组织、指导、协调公共数据和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管理工作。

    (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支撑改革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任务,组织指导、协调推进“互联网+政务”深度融合、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和开放目录,制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

    (五)统筹推进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统筹协调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云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负责电子政务类项目预审。统筹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六)负责自建系统、公共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和归集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规划、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市公共数据、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综合协调、监督和交易程序拟订。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协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和建设评委专家库,提出改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

    (八)研究提出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集中进入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行政审批服务的制度规范、办事流程。

    (九)负责进驻单位之间、审批服务窗口与派驻单位之间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进驻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协助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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