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48258037872XE/2025-10104231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平政发〔2025〕3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FPHD00-2025-0008
  • 发布机构:
  • 平湖市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经济管理综合类
  • 成文日期:
  • 2025-11-13

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关于修改〈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部分内容的通知》已经十六届市人民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修改《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部分内容的通知

为进一步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经研究,决定对《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平政发〔2025〕12号)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1.文件第二十条中“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持续推进独山港临港产业物流创新发展区建设,做大做强京东物流园区、奥泰物流中心和易商物流产业园三大平台,推进物流项目“标准地”改革,引导物流、贸易融合发展。”修改为“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持续推进独山港临港产业物流创新发展区建设,推进物流项目“标准地”改革,引导物流、贸易融合发展。”

2.文件第二十九条中“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N”融合发展模式,对入驻境外展销中心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修改为“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N”融合发展模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平政发〔2025〕31号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部分内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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