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财政以资金保障托举困难群体幸福生活

  • 发布时间: 2026-08-20 08:47
  • 信息来源: 平湖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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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财政聚焦困难群体急难愁盼,持续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支持构建全方位困难群体帮扶体系,托举起困难群体幸福生活。近三年来,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902余万元。

一是精细化护航困境儿童。着眼于困境儿童服务阵地建设,三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5万元,用于6个镇街道未保站建设,为孤困、留守、流浪、监护缺失等困境儿童提供专业化帮扶和服务,满足困境儿童多元化成长需求。年均安排约47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依据保障标准与补贴范围,精准将资金拨付至孤儿、低保家庭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群体账户,有效缓解困境儿童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

二是精准化守护残疾人群。聚焦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三年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00万元,联合残联、卫生健康局开展残疾人“互联网+”康复服务试点项目,引入智能康复设备,探索居家康复服务新模式,首批16名残疾人居家康复初见成效。支持残疾人智能假肢安装工作,2025年投入财政资金40万元,完成25具智能仿生假肢适配,辅具适配率100%、占持证残疾人比例76.97‰。落实财政资金489万元支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提供技能培训、康复指导等服务,全市12家工疗型就业机构帮扶41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

三是精确化兜底特困人员。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联合民政局出台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等相关文件,及时调整保障标准为2202元/人·月,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今年以来,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517余万元,惠及特困人员211人。支持特困人员“一院供养”工作,确定钟埭街道金色年华钟溪照护中心、新仓九如城养老院作为供养服务机构,将分散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统一整合安置。截至目前,分批次、分阶段累计转移安置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40余人,有效提升供养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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