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2005-04-06 15:30:29

    2004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命名平湖市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平湖市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在2000年6月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生态示范区试点地区基础上,通过了《平湖市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活动。
    在创建过程中,平湖市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着力培育生态循环经济体系,努力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通过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培育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生态城镇建设,进一步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弘扬生态文化理念,生态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一步加强。2003年11月,我市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组的考核验收。
    在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目前,平湖市正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的具体部署,积极开展生态市建设工作,努力建设现代化生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