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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强市
2005-04-06 15:31:24

平湖市于2002年2月被评为浙江省教育强市。 平湖市坚持科教兴市、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1996年,被国家教委授予“特殊教育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1997年1月,被国家教委评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县(市、区),是浙江省八个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县(市、区)之一; 2003年4月,又被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县(市)称号。 目前,在全市10个镇、街道中,80%的镇、街道跨入了省教育强镇(街道)行列。通过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积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等,教育队伍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城乡教师素质趋向均衡化,城乡教育得到均衡发展。2003年,“一镇(乡)四校”目标顺利实现,全市学校布局完成了高中向市区的集聚、初中向中心镇的集聚,已基本普及15年教育,义务教育坚持“两高普九”,各项指标继续保持领先地位;高中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快速发展。2004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的比例达93.1%,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3.7%。高度重视弱势群体教育,将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纳入所在地的镇、街道中心小学管理范围,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享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得到了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平湖市万名农民培训工程”和“职工双证制”培训正在积极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服务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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