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2312" %> 平湖市自来水公司
公司动态

水价调整方案出台居民生活用深度处理水价格与原地下水持平

来源: 嘉兴日报
2006-07-07 10:18:24
    经嘉兴市物价局批准,平湖市自来水和污水处理价格调整方案已确定,7月1日起市民将按照新标准交纳水费。
据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人介绍,此次水价调整主要基于以下原因:由于近年来环境污染严重,平湖市不少地面水实际上已不能作为饮用水,因此节约用水、防治污染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水资源费和电费等价格的提高,导致常规自来水和深度处理自来水生产成本大幅增加。为维持自来水供水工程正常运行,调整自来水价格成为必然。同时,2001年开始平湖市启动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进行污水统一收集处理,但2006年3月起,嘉兴污水处理公司对我市的结算价格大幅上调,为保证平湖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和正常运行,污水处理价格标准也应同步调整。
    6月5日,平湖市组织召开了自来水、污水处理价格调整听证会,17名市有关部门代表、社区代表、消费者代表应邀出席,对调价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市自来水公司对调价方案作进一步完善,以保证广大市民喝上价格合理的优质水。
    调整后的自来水、污水处理价格如下:常规自来水由原来的两类细分为四类,即居民生活用水、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用水、特殊行业用水,宾馆、美容美发洗浴业、基建等用水划归到新设置的特种行业用水。调整后的供水综合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分别是,居民生活用水0.95元/立方米;非经营性用水1.35元/立方米;经营性用水1.4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2.00元/立方米。深度处理自来水供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基本参照原地下水价格,分别为:居民生活用水1.50元/立方米,非经营性用水2.30元/立方米,经营性用水2.3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3.00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价格调整后分别为:居民生活用户污水0.80元/立方米;非经营性用户污水1.50元/立方米;经营性用户中,商业、服务业企业污水1.50元/立方米,一般工业企业污水1.80元/立方米,造纸、化工、制革、印染、电镀和制药等工业企业污水2.2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污水1.50元/立方米。此外,对已安装污水排放计量表的城市供水用户和自备水源单位,污水处理费按污水排放量计收;对未安装污水排放计量表的城市供水用户和自备水源单位,污水处理费分别按城市供水的售水量和取用水量计收。向污水排放单位收取污水处理费后,不再收取污水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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