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摸清我市种植业生产过程中肥料、农药的施用量及流失量;农膜的使用量及回收状况;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及再利用量,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普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7〕45号)和省普办《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污普办〔2007〕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内容
(一)普查时点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的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普查数据资料涉及整个2007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普查对象为平湖市境内种植业污染源。主要针对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油料、糖料以及棉、麻、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根茎叶类、瓜果类、水生类)的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农膜和秸秆污染调查。
(三)普查内容
主要普查我市境内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作物主产区在种植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流失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1、地块基本情况:包括地块面积、类型、坡度、土壤质地、肥力水平、种植模式、种植方向、耕作方式、排水去向等。
2、肥料:主要针对肥料(包括化肥和有机肥)的施用和流失情况开展普查。其中,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有机肥包括商品有机肥、人畜粪便、土杂肥、厩肥、沼肥等。调查内容包括肥料名称、有效成份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等。
3、农药:主要针对毒性高、用量大、难降解、未禁用的农药(如毒死蜱、阿特拉津、氟虫腈、吡虫啉、克百威、2、4-D-丁酯、涕灭威、丁草胺、乙草胺等,以下所指农药均相同)施用和流失情况开展普查。普查内容包括施用目的(杀虫、除草、杀菌等)、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份及其含量、农药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4、农膜:本次普查主要针对地膜开展普查。普查内容包括地膜厚度、使用量、覆盖面积、回收状况等。
5、秸秆:主要针对粮食作物(谷类和豆类)和经济作物(棉花和油菜)生产过程中的秸秆及其去向展开普查。调查内容包括秸秆产生量、随意丢弃量、田间焚烧量、直接还田量、饲料利用量、燃料利用量、堆肥利用量、原料利用量等。
二、普查技术路线
采用产排污系数法,测算农业源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依据各区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在农业源产排污负荷中所占的比重,遵循分类抽样原则,明确各县(市、区)农业污染源普查结构、普查规模,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核算农业源污染物产、排数量。普查流程图见图1。

图1 种植业源污染普查实施流程图
三、普查方法
1、普查对象分类
依据地块经营权属的不同,将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分为分散农户和规模化农场两类。其中,分散农户的耕地,园地数量没有限制,因为我市农场的耕地、园地数量均在10000亩以下,所以农牧场和良种场列在所在地街道,出所在地街道负责清查普查工作。
2、普查规模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以乡镇为基本单位组织实施。以地块为基本单元抽样调查。凡隶属于平湖市境内的所有乡镇和规模化农场均需进行普查。目的在于明确乡镇或农场耕地和园地的数量、类型、坡度、耕作制度、种植方向以及主要种植模式,为实地调查中的地块抽样提供指导。
3、典型地块实地调查
分散农户抽样调查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以农户为抽样对象,对农户的一个典型地块开展调查。首先根据各乡镇所处分区的农户抽样比例(平原区县为0.6%),确定抽样样本总量(户),再根据清查结果中各类地块面积占耕地、园地总面积的比例乘以抽样样本总量,确定各类地块抽样量(户)。每个典型地块进行基本情况、肥料施用情况和农药施用情况调查。均需填写1张基本信息表、2张地块调查表(包括1张地块基本情况信息表,1张肥料和1张农药施用表)。除了实地调查外,县、乡镇还需填报种植业基本情况表。如乡镇:1张,本县所有乡镇均需填报乡镇种植业基本信息表。
4、调查内容
《乡镇或规模化农场种植业基本情况普查表》:普查乡镇或农场耕地和园地的数量、类型、坡度、耕作制度、种植方向以及主要种植模式,为实地调查中的地块抽样提供指导。
《典型地块调查表》:(1)地块基本情况:包括地块面积、类型、坡度、土壤质地、肥力水平、种植模式、种植方向、耕作方式、排水去向等;(2)肥料施用情况:有机肥(商品有机肥、人畜粪便、土杂肥、厩肥、沼肥等)和化肥(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3)农药施用情况:毒性高、用量大、难降解、未禁用的农药(如毒死蜱、阿特拉津、氟虫腈、吡虫啉、克百威、2、4-D-丁酯、涕灭威、丁草胺、乙草胺等)。(4)农膜:普查地膜残留。包括地膜厚度、使用量、覆盖面积、回收状况等。(5)秸秆:包括秸秆产生量、随意丢弃量、田间焚烧量、直接还田量、饲料利用量、燃料利用量、堆肥利用量、原料利用量等。
四、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2007年12月底前)
1、成立种植业普查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召开第一次平湖市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动员会;
2、制定普查方案。
3、清查: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展开种植业基本情况初查。具体包括乡镇种植业基本情况清查表Ⅰ;乡镇常用肥料清查表;乡镇常用农药清查表;以确定全市境内常住户数、耕地面积、常用肥料、农药品种、种植模式等多项内容。人员安排如下:
(1)、普查员:根据清查结果、工作量,测算普查员数量。主要来源于乡镇农技站,要求: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工整、清楚地填写表格;比较了解本地情况;对农业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2)、普查指导员:每20~30名普查员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主要来源于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3)、数据录入员、审核员:可按照每人每日录入60张表格确定数据录入员数量,每5个数据录入员配备一名数据审核员。可从学校或向社会公开招聘,要求:计算机操作熟练,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
初步估算全市种植业共需培训的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名额。
4、开展培训工作:培训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数据录入指导员、数据录入员等,培训内容包括普查技术规范、普查手册和普查软件等。
(二)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1月~12月)
包括普查准备、数据填报、录入、数据分级审核、汇总、普查结果抽查审核、数据上报等(2008年1月~12月)。
1、普查准备(2008年1月)。各乡镇、区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和组织填报工作,防止漏报,为普查资料的填报作好充分准备。
2、组织开展全市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单位填报工作,进行数据录入,审核工作(2008年2月~6月)。
3、数据分级审核、汇总。2008年7月底前,完成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合并、汇总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并上报省级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接受省级普查办组织的抽查与验收(2008年4月~10月)。
(三)总结发布阶段(2009年1月~7月)
总结发布阶段包括建立普查数据库、数据发布、各级普查工作总结、验收和评比等。各级普查办公室进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开展自下而上的验收和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