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平政发〔2007〕158号)文件精神以及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湖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平政办发(2007)140号的总体部署,为做好畜禽污染源普查工作,确保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定量评估和预测畜禽养殖污染的强度,结合平湖畜牧业生产的现状,特制定平湖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清查普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全面掌握全市畜禽污染源的数量、地域分布及其排放量、排放规律、排放去向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费用等情况提供依据。
(二)科学测算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产排污系数,以提高污染源普查结果的准确性。
二、工作任务
(一)研究建立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产排污系数表征及其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测算方法。
(二)选择不同区域、不同畜禽、不同饲养阶段对畜禽产生的粪、尿量和粪尿特性的测定,为产污系数的确定提供基础。
(三)选择不同区域、不同畜禽、不同饲养方式、不同粪便收集方式、不同污水粪便处理利用模式,对粪便收集率和污水特性的测定。
(四)研究建立科学估算四种动物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的方法。
三、监测范围和对象
全市范围内规模饲养的生猪、奶牛、蛋鸡、肉鸡。
依据养殖组织模式的不同,将畜禽养殖业分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三类。
规模化养殖场是指具有一定规模,采用合理的生产工艺,实现安全、高效、连续均衡生产的养殖场。本实施方案中规定规模养殖场的存栏或出栏规模如下:生猪(出栏)≥500、奶牛(存栏)≥100头、蛋鸡(存栏)≥20000羽、肉鸡(出栏)≥50000羽。
畜禽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建立有一定规模的较为规范、严格管理的畜禽养殖基地,基地内设施完备,技术规程及措施统一,只养一种畜禽,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标准化养殖。
畜禽养殖专业户是指畜禽饲养数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养殖户,本实施方案中规定养殖专业户的存栏或出栏规模如下:生猪(出栏)≥50头、奶牛(存栏)≥5头、蛋鸡(存栏)≥500羽、肉鸡(出栏)≥2000羽。
四、技术路线
畜禽养殖过程中影响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主要因素有畜禽种类,饲料等投入品的种类数量、畜牧生产的组织模式、气候条件、粪便收集清理方式、粪便污水处理利用方式、各种方式处理利用粪便与污水的比例。本项目拟从基础调查入手,采用典型养殖类型监测和理论计算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周年监测采样点的粪便和污水的产生量及其特征污染物种类、浓度等参数,确定畜禽养殖产、排污系数。
五、监测规模和布局
(一) 选点和布局原则
监测点的选择原则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
(1)代表性。监测点的选择应考虑到畜禽养殖生产发展水平、养殖污染现状,并综合考虑影响养殖产污量的因素,即动物种类、畜牧生产的组织模式、饲养阶段、清粪方式、处理方式等必须具有代表性,使所确定的监测类型能够代表当地的一般情况。
(2)全面性。选择进行监测的单元必须覆盖全市养殖业的典型类型。
(3)可操作性。在保证项目目标能够完成的前提下,科学的设计项目规模、使具可操作性;所选的监测单元必须全年保持正常运行,方便开展采样监测工作。
(4)科学性。监测点的选择和布局要基于养殖场发展现状,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客观认真的分析养殖过程中的可能污染源,突出重点,兼顾全局,科学合理,使能最大程度的反映养殖业的排污实际。
(二)选点和布局依据
1、区域特征。选择影响污染物排放和影响环境的主要因素,包括畜禽种类、畜牧生产的组织模式、清粪方式、粪便处理利用方式、饲养阶段、饲养形式为主要特征参数,进行监测点的布局和选择。
(1)畜牧生产的组织模式。规模饲养按照饲养规模(数量)和所属性质分为三种畜牧生产的组织模式;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2)饲养阶段。猪分为三个阶段:繁殖母猪、保育、育成育肥;奶牛分为二个阶段,成乳母牛、育成牛;蛋鸡分为二个阶段:产蛋鸡、育雏育成;肉鸡不分阶段。
(3)清粪方式。主要包括:干清、水冲和垫料垫草三种。
(4)粪便污水处理及利用方式。主要包括:农田利用、沼气处理、堆肥处理、简单贮存、直接排放等。
六、镇、街道所需人员及经费测算

时间安排:清查时间:2007年12月14日至25日,30日上报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2007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