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污普办:
根据《平湖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平政办发〔2007〕153号)和《平湖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
普查实施工作计划》(平污普办发〔2007〕13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入户普查工作,现将有关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清查复查工作
各清查小区(村、社区)将确认的普查对象名录进行核对,并将汇总结果盖章确认后提交本镇、街道普查办,经镇、街道普查指导员审核后,由镇、街道普查办统一上报市普查办。
二、认真做好普查培训工作
为确保上门入户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普查工作效率,搞好普查对象的培训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各镇、街道要根据实施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在2月底以前完成对普查对象的培训工作。
三、组织开展普查登记工作
这次污染源普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行业多、专业技术性强、基本情况比较复杂。各镇、街道污普办在市污普办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入户登记工作,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遵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国污普办〔2007〕8号)的职责要求,上门入户指导完成普查登记工作。
四、强化数据审核
为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都必须高度重视数据审核工作,要根据普查方案和技术规定要求,严格依照普查数据审核程序,从现场调查开始,对每张普查表,每项关键指标,都要经过普查对象内部审核、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和普查机构审核等4个关口审查确认。市普查办将根据各镇、街道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按10%比例对普查表进行质量抽查,抽查不合格的普查小区要重新进行普查登记。
五、努力提高数据录入质量
在经市、镇(街道)两级普查机构审核后,市污普办在4月初将根据上级普查机构的统一安排组织数据录入工作,切实加强对数据录入员的培训,各镇、街道污普办要做好数据录入准备工作,派出至少2名以上工作人员配合市污普办数据录入,现场指导本区域内的数据录入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全市数据录入工作。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本次污染源普查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市污普办在指导全市普查工作的同时,将派出工作督导组,巡查各镇、街道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镇、街道要认识到位,从科学的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理解、支持污染源普查工作,切实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同时要措施到位,集 中人力、财力和物力,落实职责、明确分工,普查期间必需集中精力、保证普查工作时间,保证工作质量。
二是严把数据质量关。质量是普查的生命,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普查的成败。此次污染源普查都必须严格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三是建立周报制度。为了及时和掌握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在普查期间建立普查工作周报制度。各普查小区从3月1日起每周一次上报普查进展情况,各镇、街道污普办汇总后上报市污普办。普查工作中存在问题或建议须以文字形式上报。
四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污普办要集中一段时间,特别是在普查登记期间,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方法和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各类企业和公众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了解普查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支持和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
平湖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