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环保局局长蔡哲斌的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污染源普查同行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按上级决策要求就研究部署全市2008年污染源普查工作。等下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副市长胡志梁还将做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认真贯彻好。下面,我简要汇报2007年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一、2007年普查准备工作情况
    (一)建立组织体系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和农业组。2007年7月5日,市政府成立了平湖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平湖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平政办发〔2007〕77号)。结合我市实际,2007年10月29日,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市长盛全生为组长、副市长胡志梁为常务副组长,确定了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工商局等13个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从环保、统计、经贸、工商和建设5个部门抽调了10名人员组成了工作办公室;11月3日,召开了平湖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小组(扩大)会议,会后在各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下,2007年11月上旬各镇、街道都先后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落实了工作人员和经费,同时各村、居委会也成立了普查小组;为强化对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2007年11月22日,在平湖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立第一次平湖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简称农业组)(平污普办发〔2007〕9号)。
    2、抓好“三落实工作”
    自2007年8月以来,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迅速解决了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及工作办公室的办公人员、办公经费、办公场地的“三落实”工作。为加快开展普查工作,来从环保、统计、工商、经贸、建设等5个部门抽调的10名工作人员在10月中旬就全部到位;在10月29日市长办公会议上,从财力资源方面给予解决落实了污普专项经费,从而为全市污普工作顺利展开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市污普工作办公室在市政府会议中心租赁了2间160平米的会议室作为专门的办公场所,购置必要的、全新的办公室设备,配备了专门的服务器对普查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储存和开发,创造良好的硬件和环境条件。
    3、建立规章制度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污普查办组织编制了《平湖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2007年11月13日,市府办下发了《平湖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平政办发〔2007〕140号)。
根据不同时间段工作的要求,市污普办制定了《平湖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考核办法》、《平湖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计划》、《普查工作办公室值班制度》、《污染源普查巡查与督查工作制度》、《平湖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实施办法》和《平湖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信息报送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并将有关制度发放到基层普查办参照执行,使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到有章有序展开。
为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污普工作流转衔接畅通,市普查工作办公室建立了例会制度,交流普查中碰到的问题及困难,做到全市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二)扎实完成清查工作
    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嘉兴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完成了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自2007年10月以来,我们紧紧抓住这根主线,牢牢把住质量关口,先后开展了清查基础资料准备工作、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普查清查业务培训、入户清查登记和督查工作、数据汇总和审核工作。农业组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在2008年1月也顺利完成了农业污染源的清查工作。在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全市清查工作顺利完成并得到了上级普查机构的肯定。
    (三)着手开展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
    开展重点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准确了解污染物排放情况,是做好此次污染源普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业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测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07〕77号)要求,确定了废水污染监测企业4家,废气污染监测企业3,以及2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工业企业,对照监测要求,把所有必须监测指标的进行了监测。
    (四)大力开展宣传工作
    2007年11月19日,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全陈杰主持召开了市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第一次会议。2007年11月26日,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平污普〔2007〕1号),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宣传工作计划,确定了宣传方案。
    2007年各级普查机构多渠道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配合普查工作的开展(整个宣传总结含农业组)。市普查办已发放宣传手册近3000份,挂图45份,完成编制工作简报7期。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开通了平湖市污染源普查网页,在平湖日报上开设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专栏,刊登专题文章2篇;另外还专门印制了“平湖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笔记本,发放到每一个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手中。印制了2008年污染源普查宣传挂历3000份,定做了宣传雨伞600把,发放到各镇(街道)和全市所有行政村及社区。还通过中国移动的短信平台,对政府虚拟网、新居民沟通网等用户共计128930户,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了此次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动员口号,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各镇、街道也掀起了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高潮,据统计,全市上下共悬挂横幅136条、编辑黑板报92期,张贴标语405条,同时,也运用市级电视、电台通过新闻的形式报道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在城区主要道路路口的电子大显示屏滚动播放污染源普查宣传标语,开展多种形式的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
    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这次会议是深入开展污染源全面普查工作的新起点,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全面普查准备阶段工作。这次会后,各镇、街道按照会议要求迅速部署本区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镇、街道污普办要对本地普查准备工作再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确保普查对象不遗漏、不重复。切实做到人员、经费和责任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到位。1月22日,市污普办根据嘉兴市的统一安排,完成了对全市367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各镇、街道要在本月底前抓紧完成本区域内普查对象填报人员的培训,确保填报人员能全面掌握污染源普查的各项指标和技术要求。
    根据确定普查对象的分类,各镇、街道污普办要通知普查对象做好普查填报准备工作,整理完善相关基础资料,比如:水、电、煤全年使用发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等。与普查对象衔接好上门普查时间,有必要可以先发放预约通知书,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重点搞好现场调查和普查表的填报。普查员入户调查,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关键、最重要的环节。各镇、街道要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计划,将普查任务按范围、对象,逐一分解落实,建立责任制。从3月初开始,在一个月内,集中人力、物力打攻坚战,普查员要严格按照普查表的填报规定和填写说明,与普查对象有效沟通,指导普查对象认真规范填写普查表,对普查表上填写的内容要进行现场审核,得到普查对象的负责人的认可,并要求其对填报数据把关、负责。指导员对普查对象的普查表逐一审查,并签字进行确认,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必要时对有问题的普查表要返回填报单位,进行核实、重新填报。填报普查表应该先填草表,经审核确认后再着手填写正式表格。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在普查工作中,要讲究工作的方式和方法,特别要消除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让他们如实填报普查数据。这项工作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
   (三)强化数据审核。为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都必须高度重视数据审核工作,要根据普查方案和技术规定要求,严格依照普查数据审核程序,从现场调查开始,对每张普查表,每项关键指标,都要经过普查对象内部审核、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和普查机构审核等4个关口审查确认。同时,市普查办还要对各镇、街道普查机构汇集的数据进行按比例随机抽样复核和集中审核。普查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行调查登记。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按照领导小组的分工安排,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普查数据是法定数据,不能随便调整、修改。普查数据出来之后,任何一级普查机构都不能随便调整或修改。为力求此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客观准确,排除各种人为干扰,各镇、街道污普办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质量关,对本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结果负责,切实保证普查数据客观、准确。同时,各级普查机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对普查对象填报的数据、涉及商业秘密的工艺流程等具有保密的义务,任何普查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泄露。
    在经市、镇(街道)两级普查机构审核后,市污普办在4月初将根据上级普查机构的统一安排组织数据录入工作,切实加强对数据录入员的培训,各镇、街道污普办要做好数据录入准备工作,派出至少2名以上工作人员配合市污普办数据录入,现场指导本区域内的数据录入工作,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全市数据录入工作。
    (四)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核查工作。在4月25日前,市污普办将汇总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所有普查数据,形成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第一次通过网络直报给上级普查机构。待上级普查机构反馈意见后,将开展普查数据的核查、复查等工作,各级普查务必做好所有普查工作资料的归档工作,备上级核查做好充分的准备。在完成普查数据复查、核查工作确认后形成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库,6月底前第二次通过网络直报给上级普查机构。
    (五)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要集中一段时间,特别是在普查登记期间,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方法和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企业和公众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了解普查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支持和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