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省环保局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就新仓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进行考核验收,市环保局及新仓镇有关领导陪同。
新仓镇是全国乡镇企业出口创汇十强镇、全国造林绿化百佳乡(镇)、浙江省文明镇、浙江省卫生镇、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浙江省创建百家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镇等荣誉称号,是省政府命名的中心镇,也是平湖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示范镇。2006年度,新仓镇被浙江省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省级生态镇。该镇创建省级生态示范镇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开展了农村“双整治”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等工作,农村的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改变,群众文化生活得到丰富,农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达到比较富裕的小康水平。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9088元,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在不断提高,城乡固定电话单线普及率达每百人32部,有线电视联网入户率达到91%,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