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回顾前阶段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分析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进一步树立信心,强化责任,务实奋进,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建设任务。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围绕今年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勇于进取,在宅基地置换、农民居住集聚、农村新社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在实施过程中也碰到了不少困难,反映了不少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规范、有序、稳步地推进我市的农村新社区建设。所以,今天这个会议意义重大,为开好这次会议,市委书记办公会议专题听取了市委农办的工作汇报,市长办公会议讨论了相关政策意见,提出了下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下面,我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充分肯定前阶段工作取得的成效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开展宅基地置换、农民居住集聚、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目标任务,全面部署抓实施、攻坚克难抓重点、各方协调抓推进、创新思路抓深化,呈现出了领导更加重视、社会更加关注、百姓更加关心的特点,总体进展顺利,态势良好。
(一)新一轮村庄建设规划稳步实施。各地把规划落地作为实施新一轮村庄建设规划的关键,加大力度,宣传发动,做细工作,落实村庄规划用地。今年以来,全市112个行政村在去年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基础上,抓完善促落地。目前已有61个行政村按照村庄规划布局,启动了71个集聚点建设,确定了首期启动地块,并与874户承包户签订用地协议,对下处理好了政策,落实用地1593亩,平均每个村20多亩,确保了新一轮村庄建设规划顺利实施。
(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步伐加快。在落实村庄规划用地的同时,各村抓紧建设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使建房户能进区建房。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村级组织用于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到2300多万元,平均每个村投资近37.7万元,开始了道路框架建设。同时,各地把行政村中心社区建设作为重点,全市已有80余个行政村按照村庄建设规划,启动了村部办公场所、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便民服务站、配送连锁超市等“五位一体”配套建设,目前已有51个村完成了建设任务,方便了农民办事、购物、就医和活动,吸引了农户建房向村中心社区集聚。
(三)农户宅基地置换建房有序推进。随着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农村建房审批逐步解冻,为农村建房构筑了新平台,农民建房开始恢复正常,建房进度明显加快,接下来将会迎来农村恢复性建房增长期。据统计,今年计划通过宅基地置换建房的户数,全市超过了1500户。宅基地复垦有序推进。针对农村宅基地分散、复垦难度大的特点,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复垦。去年立项今年复垦的宅基地240宗,面积506亩。从最近验收情况看,各地措施得力,操作规范,确保了复垦质量,下一步将迎接上级验收。
(四)新社区建设资金筹措有力。村、镇(街道)和市通过三级互动,多渠道筹措新社区建设资金。市里在调高宅基地复垦指标费的同时,给予每个村50万元以内的启动资金,首批2000万元信贷资金已划拨到各镇(街道),第二批信贷资金正在受理申请之中。为增强新农村建设融资能力,市农业贷款担保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增加担保额度。镇(街道)加大资金配套投入。如当湖街道按进入新社区建房户数,按每户结算,给予村集体0.8--1万元的补助。各村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进程。
(五)村庄整治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按照年初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抓实施抓推进。示范村提升工程建设加快。全塘穗轮村、新仓秦沙村和当湖三北村在获得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基础上着力做好提升工作,穗轮村围绕“省内一流,全国领先”目标,制定了到2010年四年建设发展总体目标,完善2.88平方公里的村域布局规划,提升建设水平。示范村创建进度加快。今年确定创建的11个省级示范村,投入资金1300余万元,村内道路、河道、绿化、环境整治、配套设施及新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农家乐”示范村创建取得实效。今年创建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的黄姑镇海塘村以开发建设海鲜一条街为契机,成立了平湖市个私协会独山海鲜行业分会,开展海鲜一条街环境整治,安装路灯,改善景观,提升形象,使17家海鲜洒店生意红火,走出了一条以整治推动开发,以开发促进发展的路子。
二、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充分肯定前阶段工作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反映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集中在: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在推进置换建房工作中全市各级干部热情高涨,但部分镇(街道)、村干部的思想认识深度、广度存在局限,尤其是一些村干部把置换建房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一个抓手,在实施中过多地考虑村级集体利益,对村民建房设置限制条件,有些村任意设立收费项目,有些村限制符合条件的农户分户,有些村对无房户进新区建房实行高额收费,这些做法群众反响比较大,影响农户集聚建房的积极性,影响着干群关系,不利于农村稳定和谐。
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从目前各地开展的情况来看,一方面存在工作进度的不平衡性。有的镇(街道)和村领导有力,部署周密,工作主动,措施得当,进展较快。新仓、当湖所有村落实了新社区用地并启动建设,钟埭、新埭、广陈一半村启动了建设,其他镇启动建设的村不到一半。另一方面存在工作力度的不平衡性。部分村除在建房户身上想办法外,没有开拓其他的思路,想办法找门路,筹措建设资金;有的镇(街道)没有明确的资金配套态度,新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尤其是政府资金的支持力度显得不足。
三是操作方式不规范。目前,各镇(街道)、村在宅基地置换、新社区建设上做法不一,缺乏规范操作。在拆建次序上有的村采用先建后拆,加大了建新房后拆旧房的难度,一户二宅有抬头的趋势,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在收费问题上,大多数村向建房户收取一定的费用,有保证金、选址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押金等,收费标准几千上万,最高的一个宅基地收到6万元,收费手续不全、不规范。在建房面积上,有的地方采用“一刀切”的方式确定宅基地面积,没有很好地执行市政府第18号令的相关规定。
四是配套设施不完善。从当前建成或在建的新村情况来看,在污水处理建设方面,部分村重视自来水管道铺设,忽视生活污水排放设施配套建设,尤其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同步建设。在电线、电话线、光缆线等三线铺设上,由于缺乏统一规划设计,各家建设单位各走各的,杆线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新社区外在景观。在建好的“五位一体”管理上,也存在着长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设施利用率不高等问题。
五是建房管理不到位。在当前农村建房中,因部分村庄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衔接,存在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力的状况,部分地方出现了未批先建、不按新一轮规划建房、超平方超标准建房或任意加层的现象;农村建房到场指导服务显得不够,相关管理部门“三到场”没有到位,放验线制度执行不力。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帽子、箱子、架子“三子”不全,安全隐患严重。村“五位一体”建设出现了超面积建设或改变用途、改建标准厂房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
三、进一步规范农村新社区建设秩序。
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地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完善、整改和提高的意见,并对有关工作作出了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新社区建房秩序。
1、适当调整宅基地面积,鼓励农民向新社区集聚建房。前几年,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多、征迁任务重,为加快征迁户安置建房进度,大多数镇(街道)普遍采用一种宅基地面积安排建房。在农户自然翻建住房中,考虑到进入规划的新社区建房与安置建房的宅基地面积和户型相对一致,各地提出了一些建议。对此,根据浙江省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农村建房操作的实际,为鼓励农民建房向规划中的新社区集聚。对3人以下户(含3人)的宅基地面积,按《平湖市村民住宅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8号令)规定的面积给予优惠,提高到100平方米,其他建房户的宅基地面积不变。从现在起,各镇(街道)和村自然翻建住房的宅基地面积,必须严格执行100平方米和110平方米两种面积的规定。
2、坚持先拆后建原则,规范农村建房办法。拆除旧房再建新房是农村建房中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过去农村建房多数在老宅基上翻建住房,现在大多数是要迁出老宅基进入新一轮村庄规划建房。由于异地建房,部分农户要求先建新房再拆旧房,并与村集体签订协议,还向村交了保证金,少则数千元,多者几万元。但少数建房户在建好新房后不拆旧房,用于出租。村级组织按照协议做工作也无济于事,出现了个别建房户宁愿不要保证金,也不愿拆除老房子的现象,加大了拆除旧房的难度。针对建房中出现的这种新情况,市、镇(街道)两级农村建房监督管理部门必须把关口前移,实行先批后建、先拆后建的农村建房办法。对不拆除旧房的不予宅基地放样,不发开工建房证,杜绝一户多宅现象。
3、加强农村建房监管,严禁向建房农民摊派收费。推行集聚建房是农村建房制度的一项改革,是实施新一轮村庄建设规划的重要抓手,农村建房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社会安定。在推进农村建房集聚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建房农民搞摊派和变相收费。村集体在采用宅基地定位权市场化竞价运作过程中,宅基地的座落和竞价标的,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和审议,形成书面决议后组织实施,严格公开、公平、公正运作,规范程序、完备手续。在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同时,要按照《平湖市农村新社区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新社区建设资金核算管理,专款专用。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4、完善“五位一体”建设,发挥行政村中心社区功能。去年以来,我市组织实施了以村部办公场所、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便民服务站、配送连锁超市等“五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中心社区建设,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配套设施。但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个别村任意扩大建筑面积,擅自改变建设用途,造成不良的影响。针对存在的问题,各镇(街道)要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一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类服务设施和设备,都要制订管理制度,建立责任制,落实专人管理,发挥“五位一体”方便农民办事、购物、就医和活动的作用。二要加强在建工程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建设。经立项批准,正在建设“五位一体”的村,要进行一次自查和检查,必须按立项批准的建设范围和建设标准,加快建设,加强管理。三要按照建设要求进行整改。对改建成标准厂房或改变用途的,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把整改情况及时报市委农办,真正把实事办好办实。
5、配套建设基础设施,提升农村新社区建设水平。农村新社区建设是引导农民居住集聚的有效载体。在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的基础上,要有适度的超前。一是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村同步建设雨污分流管网设施,目前暂不具备条件的村,生活污水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分户处理,但要预埋出口管道,便于排污管道联网,实现达标排放。二是加强“三线”整改。电线、电话线、网线架设直接影响到新社区的外观形象。针对目前多杆拉线、参差不齐的现状,线路建设单位要与村集体合作建设和整改。农村新社区的弱电系统应采用地铺方式走地下线,强电如有条件也应走地下,改善景观。三是同步建设配套设施。每个行政村要重点建设好村中心社区,在建设“五位一体”的基础上,完善服务项目,配备服务设施,同时要搞好村中心社区的环境整治和村庄绿化,不断提高新社区建设水平。以完善的设施、优美的环境、配套的服务,吸引农民居住向新社区集聚。
四、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农村新社区建设各项工作
开展宅基地置换,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分析前阶段工作基础上,勇于面对困难、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性、敢于负责的精神,按照全市农村新社区建设实施计划,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下一阶段工作。
(一)完善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程。规划是龙头,规划是先导,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促进规划落地建设。一是完善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按照减少布点、扩大规模、提升层次要求,对村庄建设规划实施进行“回头看”,每个行政村重点建设一个中心社区,严格控制村庄数量的扩展。同时,按照凸现水乡特点、体现地方特色要求,各镇(街道)要确定1个村作为新社区建设示范村予以重点推进。市规划建设局要落实职能科室和专人,进行具体帮助和指导,争取在10月份前搞好重点村规划完善工作。二是抓紧启动土地复垦规划编制。根据省国土厅要求,在完善村庄建设规划的同时,抓紧启动编制农村土地复垦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与省厅联系,尽快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协同工作,争取在今年完成土地复垦规划,为我市实施宅基地等建设用地复垦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市信贷资金已下拨到位的村有61个,处理了政策,落实了用地,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抓紧道路、给排水、三线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农民置换建房创造条件。
(二)加强监管,促进农村建房质量安全。按照新一轮村庄建设规划,要切实加强农村建房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发现在前,杜绝后患。一要健全农村建房管理。按照农村建房审批程序,村民向村提出建房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村级组织统一向镇(街道)办理村民建房报批手续,镇(街道)规划建设、国土管理部门按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市规划建设、国土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能把好村民建房审批关。二要加强建房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和镇(街道)村镇办要切实履行建筑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开展农村建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村建房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强施工人员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教育,在我市农村形成一个人人关心建筑质量,人人注重施工安全的良好氛围。三要强化农村建房监督管理。镇(街道)和市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监管,加强经常性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杜绝隐患,确保农村建房安全。
(三)加快建设,确保完成示范村创建任务。我市实施“新村示范、村庄整治”五年来,创建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12个,开展了一批重点村的村庄整治,建成了一批“农家乐”特色村和特色点,农村环境面貌得到了改善。今年全市确定了11个村庄整治重点村,下一步要继续以示范村和整治村为抓手,进一步扩大村庄整治范围,拓展村庄整治建设内涵,不断扩大整治受益面,提高群众满意度,着力做好三项工作:第一,重点抓好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目前离省级考核验收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各创建实施单位要对照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考核验收标准,抓紧建设,按时接受考核验收,确保全市3个以上的村通过验收。第二,抓好整治村建设,整治村今年要搞好基础工程建设,整治环境,争取明年列入创建省级示范村。第三,加大省级“农家乐”示范村的创建力度,列入今年创建的村,要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出形象。
(四)深入调研,搞好新型社区建设试点。省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听取了我市引导农民居住集聚,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汇报,得到了省领导、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一步要按照开展调研、搞好试点的要求,积极探索农民居住向中心城区和城镇集聚的路子。一要抓紧制定试点方案。市委、市政府确定当湖街道为中心城区农民居住集聚试点,新埭镇为城镇农民居住集聚试点,请当湖街道、新埭镇尽快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研究。二要抓紧启动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建立由农办牵头,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办、市政协办成员组成的试点工作组,与镇街道一起研究制订开发建设、置换政策、鼓励措施、资金筹措、宅基地复垦的机制、政策和鼓励措施,推动城镇新型社区的规划建设。三要充分认识农民居住向城镇集聚的积极作用。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加速推进,农民就业加速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民居住观念发生重大转变,集中居住意识不断增强。对此,开展农民居住向城镇集聚试点,顺应发展需求,合乎农民愿望,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明确意义,切实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五)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设推进机制。农村新社区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借鉴经验不多,需要我们市、镇(街道)和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尽心尽责,各司其职,共同推进。一要切实履行职责。村是新社区建设的主体,镇(街道)是新社区建设的组织者,市有关部门是新社区建设的指导者、参与者和监督者。按照各自职能,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合力建设。各镇(街道)、市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书确定的工作职责,抓落实抓实施,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二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互通情况,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和新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建立市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市委农办和监察、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农经、供电、城管等部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对策、提出建议、决策参谋。三要充实力量加强培训。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工作办公室要充实力量,保障经费。市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要增加人员充实到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办公室工作,建立镇(街道)联系制度。镇(街道)要配足配强宅基地置换办公室工作人员,推行包片联村工作制度。同时,市委农办要会同市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开展规划实施、置换建房、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专题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技术水平、建设水平,促进规范操作、有序发展,全面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