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建立以来,对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及因病返贫、因病返困等问题起到了有效的保障作用。但是,一些农村非农业人员因处于农村人口和城镇职工的边缘,在医疗保险方面两头没着落,应予以足够关注。
笔者在对苏州市一些农村的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为加快小城镇建设,依据当时政策精神,曾为一些城镇近郊村民办理了农转非手续。这部分人现在大多数仍生活在农村,依靠一些零星地块种植蔬菜并“兼职”捡垃圾、收购废品生活,但因其不是农村户口,也不是城镇职工,因此既不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无法参加城镇医疗保险,成了医疗保障的“边缘人”,无法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大小病都得自己全额花费,出现政策致贫现象。而且,在各类社会帮扶中,这类人群的边缘性身份,又往往难以被慈善事业的阳光照耀,生活无依无靠,非常困难。
为此,笔者建议各级政府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将农村非农业人口列入医疗保障范围,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在新农村建设中,这些政策性的编外村民,也应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