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意见
平政办发〔2007〕6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平湖市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平湖市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加快全市农村电网建设,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省、嘉兴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现就推进我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巩固农村电力“两改一同价”成果,实施以“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切实抓好农民最急需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十一五”时期的努力,全市农村生产生活用电条件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电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总投资达到7.2317亿元,用于农村110千伏及以下输配电工程的建设和改造,以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与电能质量,逐年降低农村电网的电能损耗,彻底解决部分农村地区电能质量问题,普遍提高农村供用电水平。到2010年,全市农村新增110千伏变电容量超过55万千伏安,新增线路279.226公里;新增10千伏配变容量超过12万千伏安。
    (二)总体任务。2007年,通过“新农村电气化市”验收;建成“新农村电气化镇(街道)”4个;在2006年2个村通过“新农村电气化村”考评验收的基础上,新建“新农村电气化村”40个。到“十一五”期末,全市所有镇、街道和村均达到新农村电气化标准(详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惠及广大农民的德政工程,是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和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把农村电网建设与农村筑路、造桥、饮水工程一样,列入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努力为新农村电网建设提供良好环境。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已成立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机制。有关镇、街道要按照无障碍施工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变电所用地,安排好电力线路走廊,做好政策处理工作;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电力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农村电力设施保护,坚决打击偷盗和破坏行为,保证农村电网安全;市供电局、滨海供电分局要大力推广我市95598电力客户服务热线与96345社区服务热线联动为城乡居民开展表后有偿服务的工作做法,加强和规范表后服务队伍管理,切实解决农村居民电表后用电设施日常维护问题,逐步建立起新型农村社区用电服务体系。
    (三)精心组织,分步实施。根据我市“十一五”建设新农村电气化的规划目标,按照“示范先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市经贸、农办、电力等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市经贸局要指导落实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标准和验收实施细则(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考评验收标准,按《浙江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意见和标准》〈浙经贸电力〔2006〕566号〉、《浙江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管理及考评验收细则(试行)》〈浙经贸电力〔2006〕636号〉和《关于全面推进我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浙经贸电力〉〔2007〕247号要求执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组织专家组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进行验收命名。市农办要把农村电气化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范畴之中,实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核。市供电局、滨海供电分局是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主体,要加快编制实施新农村电气化的具体建设规划,制订和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具体方案,按考核标准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各镇、街道和村要充分利用本次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机会,把这项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全局之中,通盘考虑,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大力推进。
    (四)因地制宜,力求实效。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从解决最紧迫的问题着手,在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过程中,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镇、街道新农村建设规划特别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相结合,做到规划先行、统筹兼顾、分步实施、梯度推进;二是与电网薄弱村的改造相结合,优先解决农民最急需、群众最关注的供电“卡脖子”、低电压、抗灾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三是与农电管理相结合,把工作基础扎实、农电管理好的镇、街道和村优先纳入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四是与全市农村公用变下供用电秩序整治工作相结合,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改变农户供电电源结构、规范农村供用电管理。同时,要将第一批建设的新农村电气化村建成“精品”工程,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推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五)完善电网,优化服务。要坚持以打造坚强可靠的农村电网为重点,全面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新农村电网建设要依据《平湖市电网“十一五”规划纲要》、《平湖市新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导则》以及110千伏及以下各类典型设计和标准化设计的要求,着重在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上下工夫,使我市新农村电网建设从基本适应到适度超前,能够更好地满足新农村、新社区快速发展要求。同时,要按照方便农村电力客户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农村供电营业网点布局,建立网络化的农村用电服务新机制,营造真诚和谐的农村用电服务氛围,促进城乡用电服务一体化。
    (六)加强管理,强化监督。要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切实编制完善农村电网规划,坚决杜绝未纳入规划项目的实施;要对工程项目实现“五制”管理(即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设备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做到项目管理公开透明,项目资产边界清楚;要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审查,防止各种腐败和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要重视农村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努力创建平安工程。
附件:“十一五”期间平湖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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