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平湖市2007年度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24日
平湖市2007年度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根据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意见》(平委发〔2007〕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市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考核内容
根据平委办发〔2007〕56号文件精神,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新村示范、村庄整治”工作、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城乡一体化工作及农村新社区建设创新工作等四个方面内容,其中“新村示范、村庄整治”工作、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及农村新社区建设创新工作考核各镇、街道,单项工作采用百分制考核,再按占比进行量化100分。城乡一体化工作考核市相关部门。新农村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市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及行政村干部。
三、考核方法
1、采用平时督查和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
2、对各镇、街道考核中,“新村示范、村庄整治”工作、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创新工作在占比计分的基础上,实行单独考核奖励。
3、城乡一体化工作考核相关部门,根据各相关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设先进部门奖项进行表彰奖励。
4、新农村建设考核结果作为检验镇、街道和部门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与各镇、街道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和部门评优工作相挂钩。
5、考核工作由市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四、考核程序
1、总结自查。在2007年12月20日前,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对照考核内容和要求,做好年度工作的总结自查和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有关资料上报市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级核查。2008年1月上旬,市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组,到各镇、街道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核查有关建设工作等。
3、综合汇总。2008年1月中旬,考核组对各镇、街道和部门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4、审核上报。2008年1月下旬,市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意见报市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市考评办审核后,由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
五、考核分值
(一)基本分100分。“新村示范、村庄整治”工作占40分,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占30分,农村新社区建设创 新工作占30分、考核办法单列。
(二)附加分
1、生态镇和生态村。30%行政村达到生态村标准的,给予所在镇、街道2分附加分;生态镇通过省级验收并命名的,再给予1分附加分。
2、创建示范村工作。通过一个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绿化示范村、电气化示范村、消防安全示范村考核验收的,给予所在镇、街道各1分附加分。
3、特色工作。单项工作有明显特色,属于全省领先的,给予2分附加分;属于嘉兴市领先的,给予1分附加分。
六、考核奖励
设新农村建设先进镇、街道3个;设“新村示范、村庄整治”工作先进镇、街道3个;设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先进镇、街道3个;设城乡一体化工作先进部门9个;评出新农村建设先进工作者若干名。
七、其他
1、本考核办法由市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考核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附:1.2007年“新村示范、村庄整治”工作考核内容和分值
2.2007年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考核内容和分值
3.2007年城乡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
附1:
2007年度“新村示范、村庄整治”工作考核内容和分值
一、组织保障(20分)
1、工作部署。年初有计划、有目标;年中有检查督促,并有半年度工作总结;年终有自查实绩总结,得3分。
2、健全机制。健全村庄整治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完善,人员到岗到位,工作运作顺畅,对工程建设中碰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指导、服务、督促和协调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得3分。
3、落实责任。根据年初确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实行跟踪服务,得2分。
4、挂钩联系。建立镇、街道领导挂钩联系村制度,经常到联系村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进展情况,解决示范村创建、新社区建设等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得2分。
5、民主管理。新农村建设宣传深入,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及时妥善处理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无群体性上访;村庄整治和新社区建设工作实行项目管理,听取村民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民主管理工作有书面记录,村干部无违纪现象,得5分。
6、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上报村庄整治工程进展情况、宅基地置换和新社区建设进度和村企结对资金筹措情况统计表,及时向市村庄整治建设办公室上报各类工作信息8篇以上,并做好相关文件、统计报表等材料的归档,得5分。
二、新社区建设(20分)
7、落实用地。通过征地、流转等形式,落实新社区建设启动地块,并与农户办妥用地手续的,得5分。(按行政村数每完成10%得0.5分)
8、基础建设。及时启动新社区首期建设区块的“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建房户都进得来的,得5分。(按行政村数每完成10%得0.5分)
9、规则制定。制定农民建房进新社区管理办法,推进宅基地置换,加快农民向新社区集聚的,得5分。
10、建房管理。农户新建房、翻建房和征迁房等须进入符合新一轮规划的新社区,并加强对建房农户的管理,提高新社区品位的,得5分。
三、村庄整治(40分)
11、示范村建设。各镇、街道搞好示范村建设任务,并通过考核验收的,得10分。未通过示范村考核验收的,根据创建村实际建设任务和成效,酌情给分。
12、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改善村级垃圾堆放点和镇级垃圾运输设施,全面实行垃圾收集处理有偿收集,确保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正常运行的,得5分。
13、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村庄、河道、道路、公共场所等保洁制度和绿化养护制度;健全保洁和养护队伍,落实报酬和责任制;且有具体考核办法;使各主要道路两侧、企业周边无垃圾和堆积物,主要河道河面无漂浮物和杂草,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绿化养护较好的,得10分。
14、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市下达的河道疏浚和长效保洁任务;规模养殖户粪便处理率达到100%;80%水禽实现筑塘养殖、厌氧治污;积极开展农民新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分散户污水处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药、化肥用量比上年下降15%的,得10分。
15、村中心社区建设。7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村中心社区改建任务;已建成的村中心社区,各项制度健全,长效管理较好和各项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的,得5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
四、资金筹措和项目管理(20分)
16、建立预决算制。健全完善新社区建设和村庄整治工程项目预决算制度,并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得5分。
17、加强镇、街道资金配套。对工程建设项目,镇、街道按市专项资金1∶1比例配套,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下拨配套资金的(以正式下发文件为准),得5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
18、落实村级及农户资金。村级组织积极拓宽村庄整治和新社区建设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农户出资出劳用于村庄整治和新社区建设的,得2分;凡享受市“以奖代补”资金的村,按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村级组织和农户投入部分不低于市补助额的,得3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
19、筹措社会资金。对去年签约的村企结对资金今年全部到位的,得3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同时要深化村企结对活动内涵,继续筹措社会资金当年达到100万元以上、资金到位率达到85%以上的,得2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
五、附加分
20、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通过一个省级验收并命名的示范村,给予所在镇、街道3分附加分。
21、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根据《平湖市2007年“新村示范、村庄整治”工作意见》的要求,完成示范镇年度创建任务的,给予2分附加分。
22、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样板村)。全面完成以“六新”为目标的建设任务,工作成效明显的,经嘉兴市考核通过,给予所在镇、街道2分附加分。对建设成效特别好、档次特别高的,再给予所在镇、街道1分附加分。
23、农家乐特色示范村(点)。获一个省级农家乐特色示范村的,给予所在镇、街道2分附加分;获一个省级农家乐特色示范点的,给予所在镇、街道1分附加分。
2007年度“新村示范、村庄整治”工作考核表
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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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基本 分 |
自评 分 |
考核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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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保 障 (20分) |
1、年初有计划、有目标;年中有检查督促,并有半年度工作总结;年终有自查实绩总结,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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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村庄整治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完善,人员到岗到位,工作运作顺畅,对工程建设中碰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指导、服务、督促和协调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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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年初确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实行跟踪服务,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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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镇、街道领导挂钩联系村制度,经常到联系村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进展情况,解决示范村创建、新社区建设等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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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农村建设宣传深入,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及时妥善处理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无群体性上访;村庄整治和新社区建设工作实行项目管理,听取村民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民主管理工作有书面记录,村干部无违纪现象,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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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及时准确上报村庄整治工程进展情况、宅基地置换和新社区建设进度和村企结对资金筹措情况统计表,及时向市村庄整治建设办公室上报各类工作信息8篇以上,并做好相关文件、统计报表等材料的归档,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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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社 区 建 设 (20分) |
7、通过征地、流转等形式,落实新社区建设启动地块,并与农户办妥用地手续的,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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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及时启动新社区首期建设区块的“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建房户都进得来的,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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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制定农民建房进新社区管理办法,推进宅基地置换,加快农民向新社区集聚的,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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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农户新建房、翻建房和征迁房等须进入符合新一轮规划的新社区,并加强对建房农户的管理,提高新社区品位的,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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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庄 整 治 (40分) |
11、各镇(街道)搞好示范村建设任务,并通过考核验收的10分。未通过示范村考核验收的,根据创建村实际建设任务和成效,酌情给分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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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改善村级垃圾堆放点和镇级垃圾运输设施,全面实行垃圾收集处理有偿收集,确保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正常运行的,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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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完善村庄、河道、道路、公共场所等保洁制度和绿化养护制度;健全保洁和养护队伍,落实报酬和责任制;且有具体考核办法;使各主要道路两侧、企业周边无垃圾和堆积物,主要河道河面无漂浮物和杂草,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绿化养护较好的,得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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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完成市下达的河道疏浚和长效保洁任务;规模养殖户粪便处理率达到100%;80%水禽实现筑塘养殖、厌氧治污;积极开展农民新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分散户污水处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药、化肥用量比上年下降15%的,得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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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村中心社区改建任务;已建成的村中心社区,各项制度健全,长效管理较好和各项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的,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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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筹 措 和 项 目 管 理 (20分) |
16、健全完善新社区建设和村庄整治工程项目预决算制度,并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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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对工程建设项目,镇、街道按市专项资金1∶1比例配套,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下拨配套资金的(以正式下发文件为准),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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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村级组织积极拓宽村庄整治和新社区建设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农户出资出劳用于村庄整治和新社区建设的,得2分;凡享受市“以奖代补”资金的村,按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村级组织和农户投入部分不低于市补助额的,得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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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对去年签约的村企结对资金今年全部到位的,得3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同时要深化村企结对活动内涵,继续筹措社会资金当年达到100万元以上,资金到位率达到85%以上的,得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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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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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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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
20、通过一个省级验收并命名的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给予所在镇、街道3分附加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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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完成示范镇年度创建任务的,给予2分附加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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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通过嘉兴市样板村验收的,给予2分附加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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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获省级农家乐特色村2分附加分、特色点1分附加分。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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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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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2007年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考核内容和分值
考核内容共分3个方面,实行百分制计分。一、组织建设(15分)
1、成立由党政领导任组长的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得5分;未成立领导小组又不明确党政分管领导的,不得分。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并综合协调当地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有一定工作经费的,得7分;没有落实到位的,扣2分。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任务落实,配合良好,得3分;分工不明确,任务不落实的,各扣1分。
二、制度建设(15分)
4、有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规划或年度计划,得5分;没有规划或年度计划的,扣2分。
5、镇、街道出台鼓励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扶持政策措施的,得5分;没有扶持政策措施的,扣2分。
6、负责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管理制度健全,加强各条线培训协调及信息交流,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的,得5分;工作不够规范的,扣1—3分。
三、工作实绩(基本分70分)
7、完成市下达的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任务,得25分;完不成任务的,每下降10个百分点减1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上升10个百分点加1分(该项最高加分为5分)。
8、培训项目符合农民需求,与当地产业结合紧密,培训内容科学合理、计划周详,要求培训课时、内容、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要求相一致,得5分;无具体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不科学、培训课时不到位的,各扣1分。
9、参加培训的农民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得10分;提高培训持证率,培训合格农民领取国家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含绿色证书)每增加200本加1分(该项最高加分为5分)。
10、参加培训的农民转移就业率达到85%以上,并建立跟踪档案的,得10分;转移就业率每上升或下降10个百分点,得分相应增减2分,没有跟踪档案的扣1—3分。
11、各类培训资源利用充分,培训机制创新成效显著,培训特色明显,得5分;培训工作在嘉兴、省级获表彰的,分别给予1分、3分加分。
12、定点培训基地设施完备,师资优良,功能齐全,就业服务配套,台帐、档案完整,参训农民满意度高,得5分;缺项的,扣1—3分。
13、积极向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办公室报送培训工作信息,全年不少于5篇,得5分;缺少1篇扣1分,扣完为止;信息在嘉兴、省级等各新闻媒体上每报道一篇,分别给予1分、3分加分。
14、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典型事例、半年度和全年度总结的,得5分;不按时上报或没有报的,扣2—5分。
2007年度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考核表
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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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基本 分 |
自评 分 |
考核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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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建 设 (15分) |
1、成立由党政领导任组长的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得5分;未成立领导小组又不明确党政分管领导的,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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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并综合协调当地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办公室工作经费落实的,得7分;没有落实到位的,扣2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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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任务落实,配合良好,得3分;分工不明确,任务不落实的,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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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建 设 (15分) |
4、有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规划或年度计划,得5分;没有规划或年度计划的,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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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镇、街道出台鼓励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扶持政策措施的,得5分;没有扶持政策措施的,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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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管理制度健全,加强各条线培训协调及信息交流,培训机构培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的,得5分;工作不够规范的,扣1—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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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实 绩 (70分) |
7、完成市下达的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任务,得25分;完不成任务的,每下降10个百分点减1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上升10个百分点加1分(该项最高加分为5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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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培训项目符合农民需求,与当地产业结合紧密,培训内容科学合理、计划周详,要求培训课时、内容、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要求相一致,得5分;无具体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不科学、培训课时不到位的,各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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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实 绩 (70分) |
9、参加培训的农民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得10分;提高培训持证率,培训合格农民领取国家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含绿色证书)每增加200本加1分(该项最高加分为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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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参加培训的农民转移就业率达到85%以上,并建立跟踪档案的,得10分;转移就业率每上升或下降10个百分点,得分相应增减2分,没有跟踪档案的扣1—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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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各类培训资源利用充分,培训机制创新成效显著,培训特色明显,得5分;培训工作在嘉兴、省级获表彰的,分别给予1分、3分加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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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定点培训基地设施完备,师资优良,功能齐全,就业服务配套,台帐、档案完整,参训农民满意度高,得5分;缺项的,扣1—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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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积极向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办公室报送培训工作信息,全年不少于5篇,得5分;缺少1篇扣1分,扣完为止;信息在嘉兴、省级等各新闻媒体上每报道一篇,分别给予1分、3分加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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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典型事例、半年度和全年度总结的,得5分;不按时上报或没有报的,扣2—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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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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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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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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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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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2007年度城乡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
对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公共部分,内容包括组织协调、指导服务、信息报送三个方面;二是目标完成情况;三是对特色、创新工作进行加分。实行基本分100分制,外加附加得分,附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按年度进行考核。
(一)公共部分(50分)
1、组织协调(16分)
(1)各部门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业务科室,确定具体负责人员,得2分;未明确扣1分。
(2)根据《关于2007年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平委办发〔2007〕68号)中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及时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得2分;没有工作计划的不得分。
(3)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资金配套补助政策,推进工作措施得力,得2分。
(4)加强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本年度部门内召开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为主要内容的班子会议4次以上,得2分;少一次,扣0.5分。
(5)准时参加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协调会议,得4分;缺席1次,扣1分,扣完为止。
(6)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联系与沟通,整合条线资源,形成建设合力,得4分。
2、指导服务(18分)
(1)经常下镇(街道)、村指导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加强检查督促,提供优质服务,得4分。
(2)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处理,所管条线本年度无重大事故与失误,得4分。
(3)认真抓好试点和典型,及时总结建设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面上工作的推进做出示范,得6分。
(4)及时完成牵头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得4分。
3、信息报送(16分)
(1)实行季报制度,每个季度上报一次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展情况,得4分;少一次,扣1分。
(2)全年上报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办公室有关工作信息8条以上,得4分;少一条,扣0.5分。
(3)做好年度工作思路、半年度和全年工作总结以及自评工作,并及时上报,得6分。
(4)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有价值的现代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调研报告1篇以上,得2分。
(二)工作成效(50分)
按照2007年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目标任务,以部门指导、服务镇(街道)完成对应部分目标任务为计分依据,完成目标任务的得5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各部门具体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见《关于2007年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平委办发〔2007〕68号)。
(三)附加分(10分)
出色完成部门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中有创新、有亮点,深得基层干部群众的好评的,得2分;单项工作属嘉兴市领先的,得2分;单项工作属全省领先的,得3分;同一工作不重复计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007年平湖市城乡一体化工作考核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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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标准 分 |
自评 分 |
考核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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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部 分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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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协 调 (16分) |
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业务科室,确定具体负责人员,得2分;未明确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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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及时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得2分;没有工作计划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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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资金配套补助政策,推进工作措施得力,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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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部门内召开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为主要内容的班子会议4次以上,得2分;少一次,扣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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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时参加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协调会议,得4分;缺1次,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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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联系与沟通,整合条线资源,形成建设合力,得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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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导 服 务 (18分) |
经常下镇(街道)、村指导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加强检查督促,提供优质服务,得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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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处理,所管条线本年度无重大事故与失误,得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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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抓好试点和典型,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为面上工作的推进做出示范,得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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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完成牵头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得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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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报 送 (16分) |
每季度上报一次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展情况,得4分;少一次,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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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上报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办公室有关工作信息8条以上,得4分;少一条,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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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年度工作思路、半年度和全年工作总结以及自评工作,并及时上报,得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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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有价值的现代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调研报告1篇以上,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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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成 效 (50分) |
按照2007年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目标任务,以部门指导、服务镇(街道)完成对应部分目标任务为计分依据,完成目标任务的得5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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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加 分 (10分) |
出色完成任务,工作中有创新、有亮点,深得基层干部群众的好评,得2分;单项工作属嘉兴市领先的,得2分;单项工作属省领先的,得3分;同一工作不重复计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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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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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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