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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2008〕15号
2008-05-12 10:44:5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曹俊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赵秋凉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免去其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步晓燕同志任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林士良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敏奇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钱学勤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晓云同志的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副局级)职务; 免去严学贤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平湖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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