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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8〕47号
2008-05-08 10:32:5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部署、4月14日公安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开展“三合一”场所、电气、固定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等场所的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2.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以及位置、数量、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立即改正;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责令限期拆除;
3.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责令限期改正;
4.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
5.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责令立即改正;
6.在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
1.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2.固定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
3.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责令立即改正。
(三)“三合一”场所
1.对排摸出来的“三合一”场所,责令限期整改;
2.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的“三合一”场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停产停业整改,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直至依法予以关闭;
3.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三合一”单位,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固定消防设施和出租房屋及家庭式小旅馆
重点检查设有自动报警系统、固定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的建筑;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是否良好;维护、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产品是否合格;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相应施工资质;消防检测系统是否完好。
(五)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标准,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60%。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治理阶段(5月至9月)
1.奥运火炬接力前集中治理时段(5月15日前)。各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召开动员会议,制订细化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单位,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必须于5月15日之前整改到位。
2.攻坚克难集中执法时段(5月16日至7月31日)。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3.治理成效巩固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围绕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在整个全面排查治理阶段,实行每周一报制度,每周三下午17时前由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表报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验收阶段(10月)
市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国关注,举世瞩目。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做好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实现“平安奥运”目标,是当前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确保奥运消防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做到思想统一、行动统一。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市长胡志梁任组长,市府办戴建忠、公安局李寿林、安监局马其中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许斌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制定相应的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抓出成效。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请于5月10日前将各单位联络人员名单和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报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要加强部门配合。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原则,切实组织好本区域的专项工作。公安、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单位及时整改;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实施处罚;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有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的,要依法实施停产停业,确保安全;对于无证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依法予以取缔。工商、文体、教育、经贸、旅游、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要对其所辖行业、单位逐级加强检查督促,推动单位隐患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同时,要切实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入企业、家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努力营造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关心消防的良好氛围。
(四)要加强工作统筹。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北京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等专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三合一”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加大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隐患的根源。三是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强化企事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真正做到企事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使消防基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消防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防御火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附件:平湖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统计表 下载
平湖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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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单位 |
本周数 |
累计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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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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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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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带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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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单
位 |
人员密集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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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单位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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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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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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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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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建筑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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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密集型企业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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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隐患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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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当场整改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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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整改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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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三停”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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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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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 款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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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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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隐患单位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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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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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投入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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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消防宣传条幅标语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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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展板橱窗灯箱 |
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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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消防宣传资料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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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观消防站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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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社会消防培训班 |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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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消防培训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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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消防运动会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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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城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急预案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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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实地实装实战演练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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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消防车辆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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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消防防护装备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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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消防通信器材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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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泡沫灭火剂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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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消火栓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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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表每周三按时上报;检查单位中的“人员密集场所”系指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和歌舞娱乐场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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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 填报人: 填报人手机: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整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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