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2024年,平湖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制定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94条,其中法规文件2条、文件意见征集及反馈3条、工作信息50条、计划总结1条、财政信息4条、公告公示40条、人事任免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期办理答复(1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不予公开,1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其中,有1件答复申请人提起了行政复议(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工作机制,网站栏目各相关部门均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整理工作,实时更新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等要素。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管理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定期开展设备监测、网站维护,确保公开网站绝对安全。严格按照公开信息“三审三校”的原则进行审核,确保发布信息无差错。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实时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贯彻落实内设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制度,多次结合具体工作组织召开会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9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7786

行政强制

54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8.90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新媒体账号数量相对较多,且存在个别账号维护不到位,与群众互动不够,有时候未能做到及时回复;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内容更新频率不够,发布不全面。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日常运维,完善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回应群众的咨询和诉求;二是依托全员人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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