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示公告、政策解读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通过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水利厅、嘉兴市水利局及平湖市水利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度,通过中国平湖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0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做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目前,公开方式主要有:1.“中国平湖”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平台;2.“水韵平湖”微信公众号;3.部门信息公开意见箱;4.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职责重点承办科室,落实专人牵头信息公开工作。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泄密事件发生,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10.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领域信息更新频率偏低。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内容完整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升,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梳理《平湖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梳理主动公开基础清单、依申请公开基础清单、平台建设基础清单、监督保障基础清单,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事项范围和工作标准。

二是优化栏目设置,不断完善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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