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20年度,我会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会在2020年度主要通过单位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23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93条,主动公开各类文件4件,公开信息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基层信息及信息中心政务工作信息等六大方面。
二是通过上级残联网站、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中国残联网站、省残联网站、市政府网站、嘉兴日报(平湖版)、平湖电视台等媒体播发新闻信息200多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本会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平湖市残联网络管理暂行办法》,本会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度,我会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信息维护制度和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及时有效的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和维护更新工作,确保网络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做好上网信息归档整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度,我会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机制,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等管理制度。全年未发生凡上网信息出现泄密及各类安全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500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度,我会在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较大距离。
(二)2020年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根据平湖市残联网络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
二是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积极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用足用好平湖残联微信公众号、平湖残联政务网站等平台,提升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三)2021年进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度,我会将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体系,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我会将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将信息公开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