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平湖市供电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开平湖市供电局2008年信息公开报告,该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方面内容组成。统计数据时限截止为2008年12月31日。平湖市供电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电子版将在平湖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湖市供电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湖市当湖东路352-396号;邮编:314200;电话:85113011;电子邮箱:gongdianju@pinghu.gov.cn)。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推进电力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电力服务行政机关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公众了解电力、认识电力和宣传电力,进一步促进和推进电力服务工作科学发展。为提高认识,我局紧紧抓住国家颁布《条例》的契机,通过以会代训、自学、上网参加考试等形式,加强《条例》的培训和宣传。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局电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情况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我局认真编制了《平湖市供电局信息公开指南》,就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作了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了说明。我局还就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编制了《平湖市供电局信息公开内容目录》。 (三)以制度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我局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由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采集初稿,负责人初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后,由局办公室负责上报至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0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行业介绍、机构职能17条,占总数的8.17%;领导信息6条,占总数的2.88%;规划计划信息9条,占总数的4.33%;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9条,占总数的18.75%;工作动态、政务活动信息4条,占总数的1.92%;公共服务信息73条,占总数的35.10%;其他类信息60条,占总数的28.84%。建立了解民情民意民生、倾听群众呼声的便捷通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0件,群众投诉0件,建议0件;网上受理群众来件0件。 四、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全局未发生一起针对本单位或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理解欠深刻、把握不到位的问题;二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三是专业内容还不够规范,业务能力还比较薄弱。针对这种状况,2009年我们一方面要加强领导,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另一方面要深入领会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法规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针对电力服务行业实际,认真审定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结合电力服务工作的特点和特性,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既要深化公开领域,发挥电力服务工作的影响面,又要兼顾到电力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对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调整、更新,接受群众监督,使广大群众获得更好、更方便及时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