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发改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20

平湖市发改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2009年以来,平湖市发改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工作机制,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明确,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公开政府信息,坚持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2、认真组织,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信息录入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方针,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地梳理和汇总。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平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平政发〔200978号)规定,指定办公室(法制科)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我局按照《条例》和《办法》等规定要求,在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4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政策文件。我局制定和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本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及流程等。二是机构概况及人事信息。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工作分工、内设科室、下属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开人事管理方面的相关任免信息。三是发展规划计划总结。以及有关工作计划。四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规划、投资管理、物价收费等信息和通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为方便公众对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申请,我局编制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09年度本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及收费情况

截至2009年底,本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也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2010年度工作计划

对于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重点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抓制度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进。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流程,使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宣传力度,对于涉及民生方面的重要的政府信息,主动与新闻媒体对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公民获取信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