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平湖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步伐。2010年,在之前一个办法和四个配套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各镇(街道)、各公用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了明确。建立健全了以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国?平湖"门户网站为主体,以各部门、各镇(街道)网站为基础,以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村(社区)信息公开栏为延伸的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对能公开的政策法规和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予以公开,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同时,坚持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通报制度,继续开展每季度集中检查以及结果通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强化了各成员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0年底,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394条。其中,2010年度,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9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政策文件类、人事管理类、规划统计类、行政审批类、行政执法类、政府财政类、实事项目、社会管理类以及公共服务类等。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关系公众人身安全的卫生环保、安全生产等的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公共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和实施进展情况的"公示公布"制度,对各类城乡规划和所有"一书二证"项目办理情况通过规划网站进行公布。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0年度,全市共收到有效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8件,其中,7件为网上提交申请,1件为书面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全市收到的8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涉及户籍管理、土地管理、城市征迁、人事管理等方面内容。经过审核,均符合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并已依法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也未发生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进行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为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拓展;
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范围,增强全市上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增强工作自觉性。同时,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及监督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提供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以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