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02

    平湖市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班子,明确职责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及时做好: 1、建立工作班子。建立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傅金明为组长、常务副局长李中华为副组长,指挥中心(办公室)、交警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2、传达指示精神。在市政府工作会议及下发一系列文件后,先后召开了局领导班子、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3、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局相关各单位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明确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工作职责范围内提供公开的内容,就第一期公开内容进行责任分解。 4、开展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部署的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制定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工作方案,按规定时限在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及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并进行了正常的信息维护、更新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1年度主要公开信息147条。 1、机构职责(38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工作分工11条、内设科室17条、下属单位10条。 2、政策文件(27条)。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12条、本级文件15条。 3、行政审批(38条)。其中行政许可24条,非行政许可14条。 4、行政执法8条。其中行政监管1条,行政强制1条,行政确认4条,行政复议1条,行政处罚1条。 5、人事信息(5条)。其中人事任免(5条)。 6、政务信息(19条)。 7、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12条)。 三、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科室的密切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重视不够,因此出现工作时好时差现象,特别是后阶段工作有所放松。2012年力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二O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