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平湖市支行(外汇局平湖市支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平湖市支行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1年,我支行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稳妥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年初根据工作需要,再次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再次明确岗位职责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招待并完善“党组领导、办公室协调、纪检监察室监督、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指派专人组织和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

(二)认真梳理 及时公开。结合基层人民银行工作职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再次组织相关人员梳理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对于本单位产生可以面向公众的文件、单位的各类政务活动进行及时公开。向公众公开的文件有金融诚信企业评选结果、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报告等;向公众公开的政务活动有各类重要大型会议,征信知识宣传活动、反假知识宣传活动、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等。

(三)经常维护 及时更新。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要求,我支行对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一是做到在政府信息平台上每月信息量不少于60条;二是对单位服务大厅内的电子触摸屏的内容,凡对来访者可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充实、规范;三是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和行政处罚等临时性公开的内容,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四是继已往的做法,将行政许可事项、金融服务项目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服务承诺等制作宣传手册,向用户广为宣传。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支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包括机构介绍、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规划统计、行政审批、其他相关规定及指南等内容。其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贷款卡发放核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以及外汇管理等三方面内容。

2011年,我支行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021条,全部为工作信息类,其中政务活动类138条、其它信息类883条,平均每月85条,超额完成信息发布任务。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

2、通过平湖电视台和《嘉兴日报平湖版》进行公开;

3、通过办公大楼指示牌电子触摸屏进行公开;

4、通过各类通报会、分析会进行公开;

5、通过各类主题宣传活动进行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我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以及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支行未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1年我支行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1年,我支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一定努力,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支行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