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30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况

2013年,平湖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各项规定,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全年共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通报4次。目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平湖市政府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85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度平湖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2件为无效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为网络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平湖市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平湖市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深化。少数成员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数量较少,公开信息不及时。个别成员单位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机构,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人员,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三是公开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个别成员单位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对依申请公开的审核、批准等程序还不够规范。

2014年,平湖市将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阳光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在信息的时效性、便捷性、全面性上下功夫,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