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审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4-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平湖市审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内容涵盖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总体工作情况。

一、概述

1.加强业务学习,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26号)和嘉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嘉信息公开办〔2013〕2号)精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公开主体、编制公开目录原则、程序和工作进度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即遵循依法公开、分级负责和由近及远的原则。局办公室据此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澄清、责任追究等制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政报、新闻传媒等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各负其责、协作配合,有计划、有步骤推进的工作机制。

2.加强督促考评,化解薄弱环节。我局及时掌握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检查情况,针对检查考核中的薄弱环节,花大力气抓工作进度,查找问题症结,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科室以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价体系,进行量化考核。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全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工作动态22条,公告公示2条,计划总结7条,政策文件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公众咨询。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事项。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复议、诉讼和申诉事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主要任务,在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鉴于我局业务工作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信息公开面仍然较窄,更新时效有待提高。我局将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创新符合业务特点的公开方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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