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发改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0

平湖市发改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况

2013年,发改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全力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发改局积极主动公开涉及本部门职能的政府信息,并做好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全年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共271条,全局公布政府信息累计达到2075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度,我局共收到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已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之间仍存在“供需”信息不对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仍存在不及时现象。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从公众需求出发,尤其是要以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为民公开”的理念,及时发布和更新社会关注度高的各类信息,争取政府信息公开在数量上有保证、在质量上有突破。同时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连贯性。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体制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和具体人员,规范信息公开的报送格式,确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