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平湖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至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4年度继续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做到公开信息与工作进步相符,推行部门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平湖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局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至2014年年底,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30条,全部为主动公开信息。2014年度,公开政府信息共241条,比2013年增加59%信息量,全部为主动公开信息。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市科技局网站等网上公开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2014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4年度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14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度本局通过认真负责的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新进展,主动公开了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评奖、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专利申请办理等方面内容,并且较全面地公开了科技工作方面的各项政策文件和科技动态,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群众各项事情的办理。但仍然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在2015年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