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0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4年,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各项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95条,其中政策文件4条,行政许可1679条,工作动态1146条,违法建筑不能拆除认定公示29条,政府招投标项目33条,预算公开4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度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城市管理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体制;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许可类、招投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向社区、向学校的延伸;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日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以综合执法为契机,推动依法行政信息公开。

    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探索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公示,在确保不侵犯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促进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使综合执法工作得到有益监督和制约,强化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