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水务集团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10

2014年,水务集团公司按照《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08〕20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根据《条例》要求,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自2008年初即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经办人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2年底公司重组,2013年调整人员,重新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工作人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落实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成率和及时性。2014年,公司共公开信息条数为191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约180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政策性文件及工作信息。包括公司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务活动信息、企业发展管理信息等。二是机构及人事管理。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工作分工、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及人事任免、招考录用等信息。三是企业发展、工程建设计划和总结、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包括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落实情况、进展情况等信息,安全供水情况等方面的信息。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对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通过"中国·平湖"网站予以发布,在网上公布了公司名称、办公地址、信息公开的方式、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各类信息,在网上公布。 2、公司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2014年,公司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量小单一,有时出现格式不正确等问题。二是信息更新和维护不够及时。

下一步,公司将按照《条例》要求,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每一位员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在信息的时效性、便捷性、全面性上下功夫。三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做好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录入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格式,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