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嘉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概况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和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动公安依法履职、服务群众、促进警民和谐的构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201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借助浙江省公安厅推动的公安机关“阳光执法”体系建设的东风,创新信息公开载体,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在借助新闻发布会、警媒座谈会、特邀监督员座谈会、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介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还顺应当今互联网“大信息爆炸”的时代背景,不仅在互联网上建立“平湖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还在新浪网、腾讯网开设了“平湖-公安”的公安微博向社会各界做好广泛公开,使公安工作的内容迅速传播到全社会,让公众及时了解公安机关的重要决策和重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有效满足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

(二)坚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扩大公众获取信息涵盖量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求不断提高。为适应形势的发展,2015年我局以加强执法监督为重点,以实现办案信息透明化为目标,进一步探索建立案件办案信息查询制度、公开办案制度以及接受社会监督的责任追究和监督保障机制等,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办案信息知情权的需求,以公开促进公正,努力使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

  (三)坚持主动公开热点、重点政府信息,激发公众参与热情

  在抓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充分发挥公安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平湖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主动公开我局“打击侵财类犯罪”、“打四黑除四害”、“禁赌扫黄”等公安重点工作信息,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388条,其中工作动态373条,政策文件5条。自2015年 “平湖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已公开信息260条,其中涉及法律法规、服务管理流程等信息111条。召开警媒座谈会、年度公安工作情况通报会等新闻发布会等2次。新浪网、腾讯网“平湖-公安” 微博共发布信息710条,“平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微博发布信息3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涉及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依法、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贯彻实施《条例》和《暂行办法》的一些主要经验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按照各项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存在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需要有逐级审核审批过程,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阶段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制定更为详细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提升专业化程度。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发挥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完善公文类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平湖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