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9

2016年,平湖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各项规定,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况

2016年,平湖市政府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03条,主要涉及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度平湖市共收到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其中当面申请11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22件、信函26件,属于已主动公开3件,同意公开32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不同意公开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3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经办理0件,已全部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平湖市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平湖市2016年度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为5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1件;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情形2件。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信息公开的领域、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拓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需进一步完善。

2017年,立足于提高行政透明度、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增强对申请信息公开的办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准确、及时、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平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