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发改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0

平湖市发改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编制平湖市发改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包括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不予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

一、概况

2016年,市发改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严格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提供有力支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市发改局积极主动公开涉及本部门职能的政府信息,并做好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全年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共221 条,全局公布政府信息累计达到2565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局共收到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2016年度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6起。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公开理念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强、公开效果不理想等问题。2017年将重点开展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议。加强我部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优势人力资源,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力量和能力水平。

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做好答复工作,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典型和重点案例,组织学习研究疑难和共性问题,提高我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