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平湖市卫生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举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概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发布信息。
  
(一)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通过近年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各级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条例》的要求及平湖市政府有关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互联网:通过互联网这一公共服务平台,我市卫生和计生工作的公开力度大大增强,服务群众也更加便捷高效;二是新闻媒体:我局对于一些民生问题、时效性强、影响重大的,也及时在报刊、电视新闻予以公布;三是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咨询工作:2017年,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来电及交办件140余件次。
  
(四)信息公开的数量情况:我局按照《条例》和《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止20171231日,我局在市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7条,内容涵盖政策文件、公告公示以及工作信息等各类信息。同时对本单位的网站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7年,凡是工作中制作、形成、获得或掌握的各种信息,我局都做到依法公开,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至20171231日,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2例,已按照规定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由于我局职能较多,涉及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工作中还存在如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及时性不够;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为此,我局将进一步抓好宣传和普及力度,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让群众了解卫生计生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量。及时更新公布各类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平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