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30

2018年,平湖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各项规定,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注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建设公开平台、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况

2018年,平湖市政府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60条,主要涉及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共收到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6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52件、信函52件,属于已主动公开24件,同意公开41件,同意部分公开3件,不同意公开5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5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件,告知通过其他途经办理1件,已全部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平湖市201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平湖市2018年度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为7件,被依法纠错3件,其他情形0件;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4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1件。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是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明确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网站搜索便利度有待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面临考验,依申请公开日益多样化、复杂化。

下一步,要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不断细化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公开栏目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推进政府工作透明化。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二)推进依申请公开机制完善。加强与上级政府和条线上的对接互动,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加大对复杂、疑难的典型案例的研究分析,分享经验,探索方法,不断提高依申请件的办理水平。

(三)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 制定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