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发改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编制平湖市发改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包括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不予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况

2018年,市发改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严格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提供有力支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市发改局积极主动公开涉及本部门职能的政府信息,并做好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全年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共823 条,全局公布政府信息累计达到3827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共收到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调整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一般工商业电价。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2018年度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2起。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还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对提升业务工作水平的成效还不明显等问题。2018年将重点开展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丰富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优势人力资源,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力量和能力水平。

三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政务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