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平湖市商务局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工作民主监督,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落实职责做好政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类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打造依法行政、便民利民的商务系统政务公开体系。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市商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做好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平湖市粮油市场价格信息》,全年共发布52期。做好粮食条线“五优联动”大户名单等相关信息公示,确保粮食条线群众信息及时获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市商务局未涉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商务局严格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做好人员职责落实,确保依法、依规、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及时受理网上申请,查询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信息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今年以来,市商务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信息全量入库,按照国办标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及需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充分发挥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始终做好保密工作。严格做到法规科做好初审关、职能处室把好业务关、局领导把好审签关,强化审查督查,确保信息公开与安全同步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 | -10 | 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 | -6 | 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2818574.0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尚待进一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细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增添图片、视频等多样化公开模式,缺乏与信息传播模式快速发展的同轨性。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尚待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
(二)2020年改进情况。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升级的契机下,我局按照新平台新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进一步细化公开信息内容,做好信息错误及时发现、更正,讨论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模式多元化发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2021年进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跟进一步加强联系。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扩大范围,除不予公开内容外,在做好本部门需公开信息之外,其他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考虑将其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服务职能,为民众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