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平湖市供电公司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5

一、企业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情况

《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指南》、《供电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流程均按要求及时在中国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平湖公司对公开工作一直予以高度重视,在公司供电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实行首问责任制、AB角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承诺自律制等工作机制。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对各部室、各直属单位的考核内容。

(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国网浙江平湖市供电有限公司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工作流程,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国网浙江平湖市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公司)成立于1962年,是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编号:3141707-00012),省级文明单位,负责平湖地区(除滨海外)约374平方公里的供用电任务和配网调度、运行、检修管理,为平湖地区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市政建设等21.85万电力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经济的综合能源服务,同时肩负着为市委市政府等重要场所安全供电和保证全市“两会”等重要活动安全保供电的任务。

(二)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

国网浙江平湖市供电有限公司利用营业厅、便民资料手册、“网上国网”APP、微信公众号、政务门户网站、自助查询机来公开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各项业务严格按照流程程序和时限要求,业扩时限严格按照《供电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省能监办《关于转发<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监能市场函〔2017〕4号)和国网新“十项承诺”规定的时限要求执行。供电方案答复期限,低压非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低压客户2个工作日内送电,高压客户3个工作日内送电;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对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审核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高、低压客户均不超过3个工作日;对用户受电工程启动中间检查的期限,自接到用户申请之日起,高、低压客户均不超过2个工作日;其中,普通用户取消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审核和中间检查环节;对用户受电工程启动竣工检验的期限,自接到用户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和检验申请之日起,高、低压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2020年全年未发生超时限流程。

(三)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国网浙江平湖市供电有限公司利用营业厅上墙资料、便民资料手册《电价及收费标准》、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国网”APP、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机电费电价及收费标准栏目来公开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主要有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收费项目及依据。

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 2020年2月1日起-12月31日止,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38号),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降低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的95%结算。

收费项目及依据中,营业收费收取标准依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供电企业营业收费的通知》(浙价资[2017]193号)、《转发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供电企业营业收费的通知》(嘉发改物[2017]367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浙价资[2017]200号)文件执行。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取标准,依据《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和临时接电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7]46号)文件执行。表计申校费用收取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文件执行。

(四)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

国网浙江平湖市供电有限公司每月统计所辖农网供电可靠性及农网电压质量完成情况,填报数据后上报省能监办进行信息发布。同时,作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提交公司发展部进行指标统计,并上报嘉兴公司进行统计考核。

2020年平湖公司按照“不停电就是最好的服务”的理念,严格控制计划停电和故障停电,努力提升电网电能质量管理,全年电能质量指标保持在较高水平,全年农网供电可靠率99.9716%,农网综合电压合格率为99.9800%。

(五)停限电有关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国网公司优质服务的承诺要求,做到计划停电提前七天通过电视台、报纸媒体、企业门户网站、明信片等形式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和停电时间。

对突发的故障停电,通过故障停电信息发布平台将停电区域、预计恢复送电时间等信息及时发布到95598系统库并及时做好信息全过程维护,以便快速响应用户的报修和咨询,提升优质服务质量。

严格按照省、市公司迎峰度夏要求,合理编制有序用电方案、限电序位表,由平湖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平湖市有序用电办公室发布执行,实际2020年未启动有序用电方案。

(六)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平湖公司目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并通过营业厅自助查询机器、95598网站、中国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新)》、《国家电网公司调度交易服务“十项措施”》等在营业厅显著位置进行公开。

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方面,因制定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的权利已上收,平湖公司层面无制定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的资格,故不存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不合法无根据现象,也不存在侵犯用户利益的情况。

(七)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

平湖公司公开的服务承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新),投诉电话主要有:12398投诉举报热线、95598投诉电话。公开方式主要有:营业厅上墙资料、营业厅自助查询机器、95598网站、宣传手册以及各类标识。对各类客户投诉举报意见等,考评各单位的供电服务质量,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月度绩效考核,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提升客户满意度。

(八)公开用户受电工程相关信息

在用户受电工程方面,严格按照省能监办要求执行,业务受理环节向所有客户发放《业务办理告知书》,并请客户签收《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关于用户受电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提示》,主动向客户发放《浙江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业务办理告知书》,明确告知客户用电业务的办理流程。同时对业扩办理流程、客户对受电工程设计、供货、施工单位的选择权均做了充分告知,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在公平选择方面,客户受电工程完全由客户自主决定,我公司充分尊重客户意愿,确保客户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在公正收费方面,公司严格规范关联企业按国家标准取费,客户可以选择第三方审计,保障客户的消费权。同时在各供电营业厅配置自助服务终端,方便客户查询业务办理进程、具备资质的受电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信息以及有关政策,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的监督。

(九)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客户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国网浙江平湖市供电有限公司无客户申请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