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平湖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坚决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工作信息,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宽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医保政务公开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积极推进医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截至12月底,通过市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

2、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不断深化拓展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信息并及时做好医保局预算决算信息公开。

3、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文字解读质量。

4、回应关切情况

近年来,我局一直认真办理、解决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高度重视群众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条例》有关规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紧贴新形势下政务公开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信息资源库改造,信息全量入库,对公开指南、目录、年报以及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完善栏目设置及内容呈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积极组织学习《条例》,注重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要求信息工作的各环节都按规范的办法和程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责任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发布平台的信息不够丰富等情况。

(二)改进措施。

2022年度我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及工作方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使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突出重点,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更加有序、便民、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发出收费通知0件,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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