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以依法公开、流程规范、便民惠民为工作重点,准确、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5条,其中公示公告582条,工作信息440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项。我局领导班子调整后,及时更新了领导简介。市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平湖城管)共发布信息482条,阅读量达201961人次,粉丝51058人。

2.政策解读情况。2022年共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条。

3.回应关切情况。充分发挥“来信、来访、网络、电话”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作用,2022年共接待受理各类信访件704件,同比下降125件,所有信访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件,严格按照《条例》对所有依申请公开件予以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日常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政务公开制度,由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信访咨询等方面的日常工作。优化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在各平台公开发布的信息均由责任科室(部门)提出、局办公室初审、分管业务领导审核、分管政务公开领导审定,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统一整理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切实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大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做好各类公告公示、工作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等专栏的集中公开。二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咨询热线、百姓事马上办等平台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增进交流互动;充分利用各级视频媒体、报刊、平湖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相关信息以及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局各科室、中队、中心认真学习《条例》等相关理论知识。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做到制度有保障。三是强化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446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有待拓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意识,加强能力。以两化标准为导向,组织信息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树立实效意识,提高信息写作水平,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基础,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拓展渠道,丰富内容。重点从贴近群众的角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城市管理重点热点问题,创新公开渠道和丰富宣传内容,加强与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合作,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功能,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让信息公开内容更生动形象、喜闻乐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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