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发改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国办发〔2022〕8号、浙政办发〔2022〕30号、嘉政办发〔2022〕31号文件)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现就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本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公开目录对外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公开。为了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让更多的群众掌握局政府信息,了解工作动态,除了在中国平湖网站公开以外,还积极利用机关政府公开栏、文件、张贴公告等形式对外公开政务,对内则利用会议和政府公开栏公开政务;同时通过网络等途径发布各方面信息,利用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形式进行人工答复,按时办结上级部门转来的咨询和投诉。全年共通过“中国•平湖”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1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完善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办理速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今年以来,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全部按要求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条例》的要求,制订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各类公开的信息提出具体的规范性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在审查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内容和格式,严禁国家秘密信息网上发布;对各类敏感不宜公开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审查通过后方可发布,并不断总结经营。做好信息发布统计工作,按照要求将统计结果及时报送政府相关部门。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集约化建设,完成信息资源库改造,信息全量入库,按照国办标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公开指南、目录、年报以及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开。持续深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今年以来,注销了“平湖发改”微信公众号并将其内容整合到下属事业单位平湖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心“平湖发展动态”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贯彻学习《条例》和上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制定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具体牵头部门,修改完善《议事决策程序》等制度若干个。通过制度建设有效地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少数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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