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湖市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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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市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开展,及时处置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根据国家、省及嘉兴市卫生健康委专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平湖市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日
平湖市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市3-11岁儿童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医疗保障能力,全力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保障任务,全力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组。成立平湖市3-11岁儿童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组(见附件1),全面统筹协调我市3-11岁儿童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下设临床救治专家组,由重症、血液、呼吸、神经、心内、急诊、免疫等专业专家组成,对辖区内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必要时直接参与医疗救治工作。 (二)医共体牵头单位。各医共体牵头医院成立3-11岁儿童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临床救治专家组,制定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接种保障医护人员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前安排培训有经验的内科、全科及儿童保健医生参加转岗培训,全力保障医共体内各单位所设接种点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 (三)各接种单位。各接种单位成立3-11岁儿童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专班,制定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医务人员接种工作培训和接种异常反应应急演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规范开展疫苗接种和异常反应救治。 各接种单位要抽调专业精锐力量,组织开展转岗培训,提前培训有经验的内科、全科及儿童保健医生,使其具备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救治能力,全力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确保疫苗接种安全。 (四)市急救站。统筹做好各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点的急救车辆安排,加强120急救车辆管理,确保急救车辆性能完好,确保车载急救设备、器械及基本药品齐全和性能完好。 各疫苗接种单位要科学、精细安排接种时间,提前将疫苗接 种医疗救治保障需求报送市急救站,以利于统筹、合理、精准安排急救车辆及医护人员。 三、工作安排 (一)明确应急救治对接机制。基层医疗单位接种点要及时与医共体牵头医院、市急救站对接落实,随时做好发生严重异常反应受种儿童的救治和转诊。各接种单位要合理设置疫苗接种工作区和异常反应救治区,各市级医院尽可能将接种工作区(含留观区)安排在靠近抢救室的区域,畅通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一旦发生严重异常反应及时开展应急救治;基层医疗单位接种点要设置应急救治场所,随时做好异常反应现场应急处置。 确定市一院、中医院、二院为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接种儿童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市一院为全市严重接种异常反应接种儿童、未纳入医共体接种点的异常反应接种儿童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二)加强医疗力量配备。各接种单位要安排经培训合格的儿科、内科等有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救治经验的医护人员现场值守,对出现异常反应的受种儿童及时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市级医院接种现场至少安排1名医师、1名护士进行救治保障;各基层医疗单位接种点应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抽调1名医师和2名护士进行救治保障。负责救治保障的医护人员先接受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理论知识与技能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上岗从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救治保障工作。全市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点医疗救治保障安排表见附件2。 (三)加强救治设备和药品配置。各接种单位必须配足配齐救治设备和肾上腺素等药品,医疗机构抢救室应配备呼吸机、供氧和负压吸引装置、除颤仪、气管插管、心电监护仪等。各医疗单位设置的临时接种点除配备必要的救治设备和药品(具体清单见附件3、4)以外,还应加强与市急救站对接,安排落实一辆 120 救护车在现场值守。各临时接种点的对应设置医疗机构要加强与市急救站联系,补充配齐派驻的急救车辆上必需的急救药品和部分医疗设备;随车医务人员应经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救治能力培训合格。 四、规范开展救治工作 (一)规范接种工作流程。相关医护人员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要求,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知情告知、信息登记、“三查七对一验证”、接种后留观等程序,告知受种儿童家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妥善处置异常反应。参与异常反应救治的医护人员要熟悉疫苗异常反应或损害症状、体征,掌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技术。 1.对于疫苗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5cm)、硬结(直径>2.5cm)等及时对症处置。 2.对于受种儿童发生的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急性严重过敏反应,医护人员要及时识别,立即采取急救措施,维持受种儿童生命体征稳定。在此基础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尽快将病人送至抢救室抢救;其他不具备进一步救治条件的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要尽快将病人转至有对口救治关系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 3.对不伴休克的过敏反应(如荨麻疹、斑丘疹、喉头水肿等)、血管性水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等,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对严重病例应建议尽快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治疗。 任何接种现场出现急性严重异常反应时,应立即暂停接种工作,待完成应急处置,急救人员补充到位后,再继续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三)不断完善救治策略。各接种单位对一般异常反应要及时处置,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对异常反应、严重异常反应接种者要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全力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死亡。我局将会同相关医疗机构及时总结救治经验,优化完善救治方案,不断提高救治效果,保障3-11岁儿童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序进行。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抓紧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工作任务,确保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接种者,必须第一时间组织医疗救治并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局医政医管科杜明宇,电话:672745;吴忠权,电话693278。市一院医务科李卫权,电话:680995;市中医院医务科闫惠鹏,电话:687891;市二院医务科王志强,电话:670072;市急救站陈春妹690662。
附件1: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组 附件2: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点医疗救治保障安排表 附件3: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点或急救车急救药物清单 附件4: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点或急救车急救设备清单
附件1:
平湖市3-11岁儿童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 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组及专家组
一、医疗救治工作组 组 长:俞鑫岗 副组长:陈纬国、孙军浩、陈广平、翁辞海 组 员:杜明宇、吴忠权、李卫权、闫惠鹏、王志强、张良根、张志强、朱建强、徐国平、盛东平、沈云海、马清海、陈跃定、顾军华、姚凤燕 二、医疗救治专家组 组 长:乔 洁 平湖市第一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 成 员:陈洪杰 平湖市第一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 缪海中 平湖市第一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 吴元华 平湖市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医师 郭 彦 平湖市第一医院血液科主任医师 舒桂琴 平湖市第一医院风湿免疫科主任医师 李 伟 平湖市第一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 赵正宇 平湖市第一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 姜建平 平湖市第一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 周安梁 平湖市第一医院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 邓丽平 平湖市第一医院药学主管药师 陈慧霞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 汪喜艳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主治医师 周 立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 田才林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 魏 烈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 吕 勇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 方天英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科主治医师 陈 坤 平湖市中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 马雪琴 平湖市中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 蔡 毓 平湖市中医院儿科主治医师 汤玲玲 平湖市中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师 张建伟 平湖市中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 马晓玲 平湖市中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中医师 施 蕾 平湖市中医院皮肤科主治中医师 俞 静 平湖市中医院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 姚凤燕 平湖市疾控中心免疫学主任医师
附件2: 平湖市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点 医疗救治保障安排表
要求:上级保障医院和各基层接种点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疫苗接种不良反应救治的人员安排和协调工作。
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点或急救车 急救药物清单
要求:派驻急救车的急救药品由各接种点对应医疗机构配备。
附件4: 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点或急救车 急救设备清单
要求:派驻急救车上不足的设备由各接种点对应设置医疗机构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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