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批复(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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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换发和注销办学许可证工作指引(试行)》和上级对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的相关要求,经举办者申请和教育局审核,同意对以下学科类培训机构注销办学许可证。 培训机构名单: 平湖市灵性培训学校 平湖市向阳花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平湖市星晟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平湖市文曲星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平湖博瑞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平湖市新梦想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滨水广场分公司 平湖敏文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嘉兴港区伊能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嘉兴港区趣学启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接此批复后,请以上各单位及时到相应登记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保障师生和教职工合法权益。 特此批复。 平湖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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