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648/2021-2064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30
平湖市司法局高标准推进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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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司法局坚持把全面深化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和决策制定规范化作为重点工作,创新绘制思维导图,全力推进合法性审查落实落地,着力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审查机构、队伍、范围、内容、流程标准化运作。 一、以思维导图理顺审查体系,确保三项机制落实落地。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并细化职责,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纳入责任清单,列入年终述职。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涉法涉诉事务法制审查,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二是深化广泛参与机制。建立由党政办牵头、司法所协同、法律顾问参与的合法性审查形式,专职法制员在规范性文件起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初期即可介入,充分发表意见,并列席决定重大事项和讨论重要政策的会议。强化法律顾问的参与性,通过组织法律顾问咨询会、讨论会等形式听取其对政府法律事务的审查意见,供决策参考。三是探索动态监管机制。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执行绩效评估机制,强化实施后监督,进行动态管理。市司法局每季度对镇街道发文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核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报备规范率,严格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制定程序的正当性。在文件、决策实施后,适时组织开展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跟踪、评估,落实事后评价。 二、以思维导图厘清审查模式,确保三支队伍配齐配强。一是配齐专职机构。市委出台文件,落实部门、镇街道法制工作机构、人员、场所、经费、职责、制度“六到位”“六提升”,增强基层法制力量。全市8个镇街道全部设立法治室、配备专职法制员,严格做好党委政府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专职把好决策制定第一关。二是统筹专家队伍。深化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作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力量的重要补充。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平湖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市各层次的政府法律顾问。围绕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强化法律顾问工作职责,避免合法性审核走过场,切实提高审查质量。三是丰富专业力量。在全市党代表、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中,广泛招募,遴选组建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民意团。对涉及重大社会事项以及重要民生事项的文件,通过民意团来向各阶层、各团体充分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民众的意见,扩大民意征集渠道,提高公众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参与度。 三、以思维导图明晰审查规范,确保三项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制定审核清单。建立合法性审查目录化管理制度,梳理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机关合同等五项内容的合法性审核目录清单,公布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等格式样本,固定合法审查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稳步推进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二是规范审核流程。逐步丰富合法性审查思维导图系列,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明确审查事项的提起、流转、审查、报批等程序规范。绘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流程图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流程图,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流程图,集事项目录、梳理表、办事指南于一图,内容精准,流程优化。三是纳入工作督导。注重模式传导,编写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指引,对合法性审查的适用范围、送审流程、审查时限等进行细化、量化。建立法治督查员工作制度,首批聘用19名法治督查员,对部门、镇街道合法性审核工作开展督查考核。2021年以来,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55件(较上年同期增长34.15%),提出审查意见208条,意见采纳率显著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8件(较上年同期增长200%),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2366件(较上年同期增长19.56%),其他政务涉法事务审查151件,市司法局收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41件,较上年同期增长约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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