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6877243/2022-2073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6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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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委、市政府: 一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核心,以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动力,着力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建设更加和谐民主的法治乡村,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履职尽责,夯实组织保障。严格履行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各项职责,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法治建设和农业农村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职责明确到科室,责任落实到个人,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到位;把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普法和法治建设的经费落实,确保经费到位;制定全年法治工作计划,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良好氛围,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二是严肃监督问责,严格落实清单。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照有关法规和规定予以问责,多措并举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充分认识到学法用法的重 要性,坚持每次局党委班子会议上集中学法,会后个人自主学法;坚持业务工作和普法工作同步推进,力求农业农村领域法治观念春风化雨。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局党委班子学法7次,以集中讲授、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二是重要节点广普法。以宪法日、安全生产月、农民丰收节、法律进乡村等各类活动为契机,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新颁布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2021年重点宣传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一法一条例以及同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微信公众号推送《和三农君一起学法》6次,农业农村网站公开宣传16篇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栏、宣传屏幕60次,面上普法宣传组织10余次。三是夯实责任“大普法”。深化“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动态调整普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坚持把普法融入执法和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 (三)完善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深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农业农村系统工作规则,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征求意见、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机制,同时要求实行“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跟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对决策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评估。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专业技术职称评选、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方面均按照决策程序并经集体讨论后方可实施。 (四)强基固本,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数字化变革为动力,全力优化“互联网+政务”,不断提升网办率,形成服务事项“一次办结”机制,我局“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率、满意率均达100%。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服务事项17046件,办理企业提交的问题61个,所有办理事项均按承诺时限、按要求办结。二是持续强化智慧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今年随机抽查13个事项23家主体,掌上执法检查应用率、跨部门监管率、应用信用规则率100%。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事项认领率100%、实施清单完成率100%、监管行为覆盖率100%。三是巩固提升执法能力。围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不断提高监管效能。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农业法律法规和业务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2021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培训10次,参加人员155人次,出动执法人员2675人次,办理案件85起,结案85起,累计罚没款21.10295万元。 (五)强化监督,提升监督质效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1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1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16件;政协委员提案25件,其中主办14件,协办11件。内容主要涉及粮食安全、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事关农业农村发展大计和诸多民生民情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办理好议案提案建议,局主要领导亲自领办,制定专项方案,倒排工作时间,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办理质量,有效打通“堵点”。所承办的议案提案全部实现见面率、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四个100%。 2.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重从案件查处、人员管理、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等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确保整个执法过程合法有效。二是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合法、合理、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稳步推行实施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三是把好案件法制审核关。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做好案件法制审查工作,做到每案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给予指导。四是以案卷评查为抓手补短板。参照浙江省案卷评查要求及评分标准,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案卷交叉评审,从主体认定、事实和证据、履行程序、适用法律、文书规范、案卷归档等方面对案卷逐项审查,及时发现当前办案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的放矢,补齐短板。 3.健全文件规范审查管理。严格按照“三统一”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完成《平湖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制度》等6个文件的审查,并对2021年6月30日前我局制定下发的涉及规范性的相关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同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维护好企业权益保护工作。 4.强化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制定完善《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合同管理制度》,明确集体决策、合同签订、合法性审查、履约动态管理、评价考核、合同档案管理等方面要求,规范了合同合法性审查、登记备案和签订程序,从源头上避免合同未审先签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合同合法性审查率、备案率均达100%。今年以来,围绕订立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方面进行法制审查,涉及一般合同289起,重大合同12起,对有疑义的提出修改意见。 5.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公示。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作用,运用党务、政务公开等载体,及时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市农业农村局页面将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果、文件通知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自觉接受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8条。 6.实施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研究制定《平湖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通过聘请律师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常年法律顾问,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定期联系制度,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及时了解解决涉农法律问题,共同商讨如何开展好法律顾问工作。今年以来,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1次,重要行政处罚4次,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3次,重大项目谈判及法律文书的起草2次,处理行政调解、信访等涉法事务8次,其他法律事务14次等。 (六)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把握新时期农业农村领域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内容,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思想上紧起来、行动上实起来、安全上严起来。一是做好排查工作。采取上下结合、条块结合、日常排查与定期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业农村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时向市政府上报维稳动态信息,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做好事故处置。严格按照省厅有关生产事故处置办法,及时、公正、规范地处理各类农业生产事故,今年成功调处农业生产事故4起,挽回农户经济损失34.5586万元,全部按程序处置,积极化解矛盾。三是做好纠纷调解。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浙江省信访条例》,建章立制、落实责任,注重预防、化解矛盾,做好稳控教育工作。今年以来,办结群众来访(来信)9件、政务热线31件、领导信箱6件、百姓事马上办3件,四个类别较同期收件数均下降,未出现越级上访、集访的情况;同时做好土地确权的纠纷来电、来访事件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建立仲裁员队伍,累计调处土地承包纠纷信访事件166起。 (七)深化改革,推动乡村善治。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途径,深化推广“股份分红+善治积分”收益分配模式,制定《“股份+积分”收益分配工作规范》嘉兴市地方标准,发布“善治宝”市级菜单,指导基层规范操作善治积分工作。拓宽“善治积分”应用,实现积分管理、股金分红、普惠金融等内容上线上云,进一步引导村民参与乡村治理,促进村(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目前,全市“股份分红+善治积分”收益分配模式和“善治宝”应用行政村覆盖率均达到100%;农户乡村治理参与率100%,推动解决各类矛盾问题9800多个。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 (二)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法规的把握能力不强。 (三)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有待加强。 三、下步打算 紧紧围绕法治平湖建设目标,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乡村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有效形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举措。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责,确保年度法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普法责任。深入实施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打造“三农说法,浙乡有理”普法品牌,全面深化“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突出农业农村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领域,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把普法融入执法和日常服务管理全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强数字化普法,扩大农业普法受众面,增强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从教育、考评和完善体制机制方面入手,全面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感,把队伍精湛的业务、一流的服务、良好的形象展示给广大人民群众。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办案业务的学习培训,深化行政执法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执法队伍。 (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案件办理运行机制,改进执法方式、讲究执法艺术、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有效转变“重实体、轻程序”“重执法效果、轻案卷文书”的错误观念,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各程序、各环节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和完备的文书体现,在文书规范制作和案卷标准化归档中力争精益求精。 (五)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完善新时代乡村治理典型经验,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善治村建设和民主法治村建设,构建农村大普法格局,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建立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健全村务监督制度,规范推进法治村建设,有效整合基层法治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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