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6877243/2022-208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2-02-28
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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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谋划平湖市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我局起草了《平湖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北路500号平湖市农业农村局数字中心,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9229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17:00。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8日 《平湖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说明 一、编制依据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湖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平政办发〔2021〕18号),将《平湖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平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平政办发〔2020〕50号),被列入一般专项规划。 二、编制过程 2021年8月16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编制单位。随后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OA系统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村干部、农业主体代表、相关部门进行调研。11月底,形成规划初稿,并根据浙江省数字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平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精神,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意见征求,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分为发展背景、总体要求、打造数字乡村品牌体系、完善数字乡村“大脑”、推进“产业大脑+未来农场”建设,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加强“共富典范+未来乡村”建设,实现乡村宜居宜业、推动“改革创新+未来农民”建设,实现农民富裕富足、保障措施与支撑体系、附件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发展背景。包括国内外数字农业发展概况、“十三五”发展成就与不足、“十四五”发展机遇与挑战。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构建完善“1139”平湖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体系,即打造“一个”数字乡村品牌体系,完善建设“一个”平湖数字乡村“大脑”,推进“三大任务”,推进“九大行动”;明确4个一级指标,包含21个二级指标的发展目标。 第三部分,打造数字乡村品牌体系。明确以平湖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成果与“金平湖”产业品牌发展成效为基础,培育以“十里平湖”统领的数字乡村品牌发展体系。 第四部分,完善数字乡村“大脑”。明确以五个“1”完善平湖市数字乡村大脑建设,即建设1个农业农村数据仓,1张全域地理信息图,1套数字化工具箱,1个“浙农码”,1批“善治宝”“浙农补”等多跨应用场景。 第五部分至第七部分,明确以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目标,发展“产业大脑+未来农场”、“共富典范+未来乡村”、“改革创新+未来农民”的建设。 第八部分,保障措施与支撑体系。明确具体的保障措施,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宣传引导。 第九部分,附件。包括平湖市数字农业农村建设问卷调查以及“十四五”期间平湖市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程、平湖市未来乡村试点布局、平湖市农业农场主体建设布局。 征集结果公示 关于《平湖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31日,我单位将《平湖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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