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04-19 11:20
  •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市服务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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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平湖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7日



平湖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一、 环保成效与存在问题

(一)“十二五”环保成效。

“十二五”时期,平湖市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深入实施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强势推进“五水共治”、“治气治霾”、治污减排和生态保护工作,加快建设美丽金平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从劣V类提高到IV类,8个市控以上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浓度比2010年分别下降14%、67%和32.5%。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5年,PM10浓度73微克/立方米,比2010年下降8.75%;酸雨率40.6%,比2010年下降52.8个百分点。按照平湖市2014年起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2015年平湖市空气质量优良率78.6%,比2014年提高9.2个百分点,PM2.5年日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为嘉兴最低,比2014年下降6.4%。

污染减排全面完成。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减排比例为12.96%、12.83%、52.42%和12.72%。东片污水处理厂2.5万吨/天处理线在嘉兴市首个通过提标改造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热电、玻璃行业率先实现脱硫脱硝和减排信息管理系统全覆盖。全面完成造纸、印染、电镀、制革、化工、铅酸蓄电池等省定六大行业和表面处理、废塑料加工、开水房整治,关停各类污染企业350家。造纸、印染、电镀等主要水污染行业废水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23%。

“五水共治”持续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深入实施“239”行动计划。全力开展“清三河”会战,全市724条、369.7公里“三河”全部完成治理。全面推进污水入网,新增污水管网322公里、泵站18座、入网单位1828家。工业生产废水基本实现全入网,生活污水入网量超5.1万吨/日,较2010年提高2万吨/日,市区生活污水入网率达9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受益率达到69.2%。生猪养殖减量提质成效显著,存栏量从80多万头削减到不足1万头。建成农业废弃物处置中心,构建了完善的收集处理体系,实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开展主要河流体检式监测、市镇村级三级河道监测,为精准治水提供科学依据。建成太浦河取水工程,主饮用水水源地调整为太浦河,基本实现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五气共治”全面启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建立“五气共治”联动推进机制。提高10倍标准征收燃煤废气排污费,淘汰燃煤锅炉266台,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淘汰黄标车5113辆。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中型以上餐饮单位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施定期清洗。推进秸秆禁烧禁抛,初步建成“城乡天眼”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农田区域秸秆焚烧状况。推进扬尘污染防治,严格实行建筑工地渣土出场“四不放行”,加大城市道路机械清扫力度。

环境管理不断加强。完成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实施差别化准入条件、差别化减排任务、差别化排污权交易价格等管控措施。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刷卡排污系统建设,实现浓度总量“双控”。全面完成重点排污企业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拓展拍卖、租赁等排污权交易方式,盘活排污权交易市场。建立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把环保指标纳入建设项目准入评价和工业企业绩效评价。健全镇街道环境监管体制,明确镇街道环保责任,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行重点企业“分圈管控”,开展环保标杆企业评选。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自动监测并实时发布地表水出入境断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在与上海金山区、嘉兴港区两个交界区域分别建成大气特殊污染因子自动监测站。

环境监管得到提升。建立飞行监测制度盯重点、调度式执法查疑点、专案组查办破难点的“三位一体”执法机制,建立环境违法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在环保与公检法之间实行案件协商、信息沟通和提前介入等机制,常态化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2011年以来,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18起,罚款2922万元;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3起,2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环保违法信息共享和应用,作为评优评先、银行信贷等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二五”以来,尽管平湖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短板,区域内重点环境问题凸显。一是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平湖市地处杭嘉湖平原嘉兴河网的下游,地表水水质受上游来水影响大,地表水水质还达不到功能区要求。灰霾天气时有发生,部分工业企业存在废气污染,影响周边环境。二是环境容量约束加剧。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较突出,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难度加大。我市加快发展石化产业,临港工业,需要环境容量空间的支持,对环境构成很大压力。三是环境安全风险较大。相当部分低小散企业游离于工业园区、工业集聚点以外,造成工厂和民居混杂、环境污染影响问题解决难。排污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薄弱,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环境违法案件仍然时有发生。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引发和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风险较大。应对环境污染和突发环境事件能力有待提升。四是基础设施支撑不足。天然气管网、集中供热管网等建设进度不快。人口集聚较多的集镇污水主管网虽已通达,但污水收集的实际效率还需提高。污泥规范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渠道还不多,危废处置能力不足。固废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固废收集能力,收集处理体系尚需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五个平湖”的要求,紧紧围绕“1351”工作思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保障环境安全、维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以环保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绿色发展与标本兼治相协调,坚持法制管理与制度创新同步,坚持信息公开和社会共治并举,统筹谋划与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十三五”环保规划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基本原则。

1.优化发展,民生优先。坚持“保护中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妥善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发展中保护”,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2.全面改善,统筹实施。以环境质量为导向,集中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增进人民环境福祉。开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五气共治”、节能减排等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强化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环境与发展统筹。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实施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战略。分解落实规划各项目标,强化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区域协调、分区控制,实现联防联治、协同控制。

4.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体制机制的束缚,以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为目标,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环境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新政策,让“金平湖”成为转型发展的新亮点。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治水、治气、治土方面取得新突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治理能力持续增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富裕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金平湖”做出新贡献。

2.规划指标:由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构成。约束性指标主要包括环境质量指标和总量控制指标。水环境质量方面,将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主要指标达到Ⅲ类的比例作为约束性指标;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将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率作为约束性指标;总量控制指标按照浙江省“十三五”总量控制指标执行。预期性指标涉及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和辐射环境、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建设等多个领域,共22项指标构成。平湖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目标指标见表1。


表1:平湖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性质

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年

现状值

2020年

目标值

环境

质量

1

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III类的比例(%)

0

60

2

细颗粒物(PM2.5)浓度(µg/m3)

44

40

3

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优良)天数比例(%)

78.6(AQI)

80

(AQI)

污染

减排

4

化学需氧量

累计削减12.96%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5

氨氮

累计削减12.83%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6

二氧化硫

累计削减52.42%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7

氮氧化物

累计削减12.72%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重金属

减排

8

5类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污染

防治

9

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考核

合格

良好以上

10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0

25

11

近岸海域海水水质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12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

/

73

13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贝)

52.6

小于55

14

废旧放射源收贮率(%)

100

100

15

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

95

100

16

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

95

100

17

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92

95

18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受益率(%)

69.2

80

19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82

90

20

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

90.97

100

21

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

100

100

生态

建设

22

林木覆盖率(%)

20.5

23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五水共治”,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切实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全面完成饮用水源污染隐患整治。严格控制和清理水源地及其周边地区的开发活动,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水质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全天候实时监测的水环境质量监控体系。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加强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应急管理。

2.推进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推进平湖市东西片污水系统连通线项目,提升东片污水处理能力;重点加强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厂专业化管理水平。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

3.继续推进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坚持“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继续加强对工业水污染物的源头控制,深化区域内重污染行业整治;巩固提升工业企业废水治理成效,加强对纳管企业排放污染物的管控,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重点提升石油化工企业污水预处理能力。通过阶梯水价、刷卡排污、梯级利用等方式,提高重污染行业企业用水效率及中水回用率。强化养殖、种植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制度,巩固畜禽养殖整治成果,严防养殖污染反弹,不断深化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提升改造。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田尾水治理工作,合理规划布局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点,推动种植业污染控制。

4.深化“五水共治”工作机制。创新河长制管理方法,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巩固“清三河”成果,彻底消灭脏乱黑臭河道;全面建立河道清淤轮疏机制,妥善有效处置河道淤泥,防止二次污染;完善“四位一体”保洁机制,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运作体系,探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坚持与“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协同推进,建立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统筹推进河道疏浚、沿河拆违等工作。切实注重流域上下游和跨界水体水环境治理的协调配合和联防联控。

(二)深化“五气共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1.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全市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基本全面实现集中供热,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或其它清洁能源,全面淘汰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推进热电锅炉和工业窑炉废气提标治理。以电力、水泥、玻璃、卫浴、光伏、染整等行业为重点,继续深化工业烟粉尘治理。全面推广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修复技术,开展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整治。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积极应对民生诉求,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废气治理力度,集中开展臭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2.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车用油品质量控制,严格新车与转入车辆准入,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和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建立管理台账,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排放控制。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倡导绿色出行。

3.城市扬尘治理。积极创建绿色工地,按照“七个100%”要求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及排污收费等制度。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大力整治建筑行业垃圾运输,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强化对煤堆、土堆、沙堆、料堆的扬尘治理。

4.治理油烟废气。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城市市区内餐饮业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开展干洗业有机废气整治,确保干洗业有机废气治理达标排放。加大烟花爆竹禁燃力度。开展装修业废气整治。

5.农业农村废气污染控制。加快推进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和“城乡天眼”视频监控系统,全面禁止秸秆焚烧;推进种养殖行业各类加热设备的燃料清洁化和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冒黑烟”问题。积极控制农业氨污染,有效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挥发量。

(三)强化土壤综合治理,消除突出污染问题。

1.全面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以基本农田、“菜篮子”基地为重点,在整合国土和农业部门数据的基础上,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建立农用地土壤数据库。对区域内工业遗留用地进行系统调查和疑似污染场地排查,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建立污染场地土壤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2.深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危废和污泥全过程监管,加强固废产生源头精细化管理,从严执行产生危险废物和污泥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持续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实施信息化监控,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工业固废处置体系。加强农业示范区测土配方,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农膜等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处置管理。

3.实施农田土壤污染治理及污染场地修复。加强基本农田土壤污染治理,建立农田土壤污染监控点。开展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的风险排查,强化对疑似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开发利用协同一体的管理政策体系。推行疑似污染场地收储流转前的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基于风险评估结果的分级管控机制,提高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四)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1.严格执行环境功能区划。实施《平湖市环境功能区划》及其阶梯式的管控措施和负面清单,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空间管制效力,保障生态安全。严守生态红线,加大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保护力度,严格开发建设中的生态环境监管。通过实行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条件、差别化的污染减排任务和差别化的排污权交易价格,实施差别化的产业项目准入和倒逼管控机制,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2.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立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保护红线清单。切实加强红线区内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实施红线区生态环境现状及其变化动态监管。切实加强生态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针,让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对无法实现自我修复的生态系统开展工程修复。加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全面加强平原绿化和森林扩面提质。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状况指数。

3.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通过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推进美丽城市创建。强化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加强城市声环境质量管理,强化噪声监管能力建设,重点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全面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提高农村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效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和人居条件。加强海洋蓝色生态屏障建设,实施海洋环境监测与生态修复重点工程,严格控制海洋开发活动,扩大海洋保护区面积,限止开发自然岸线。开展多层次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共建共享美丽人居环境行动。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1.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增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能力。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预警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管理,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加强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强化企业环境风险物资的预警体系建设,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网络监控平台,探索开展重点区域环境风险评价。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和督查。

提升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对涉及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相关行业实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体系,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物资的监督管理。积极关注环境健康,探索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逐步构建应对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的管控体系。加强放射源运输、使用、收贮等全过程管理,提高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抓好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设。针对交界区域敏感环境污染问题,成立跨界环境污染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沟通、镇村联动、企村结对、信息共享、联动处置等五大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搭建双方沟通交流平台,开展联防联控,切实做好区域稳定工作。

2.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健全镇街道环境监管体制,进一步落实镇街道环保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明确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等为重点的利用上限和管控要求,建立资源利用上限与生态功能保护、环境质量要求相结合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培训和执法比武等手段,提升环境监督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开展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

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提升移动执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保障,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交通车辆和防护用具。深入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健全自动监测系统应急预警监测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环保重点区域村民监督员制度,增强环保工作透明度。结合数字环保信息化项目,全面推进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基本形成智慧环保雏形,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建立尽职免责制度。对依法履职尽责到位免除责任,对敢于查处案件、执法规范、工作有成效的要予以表彰奖励,甚至立功奖励,激发基层环境执法的激情和积极性,提高执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自觉性。

四、重大工程

针对规划设立的目标和各类指标,为确保规划主要任务的落实,“十三五”期间平湖市重点围绕治水、治气治霾、治理土壤污染、生态保护、监管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安排环保项目。“十三五”环保工程项目共计35个,计划总投资约49.85亿元(具体见表2)。

其中:治污水项目15个,包括:印染等重点行业水污染整治提升、污水管网建设、城市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道整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养殖场尾水处理、供水管网改造等,投资约29.52亿元。

治气治霾项目8个,包括:秸杆综合利用、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化工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3家热电联产企业综合改造提升、独山港区集中供热、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服务业有机废气治理、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等,投资约9.9亿元。

土壤治理项目4个,包括:开发区危废处置项目、独山港区危废处置项目、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工程、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项目,投资约2.55亿元。

生态保护项目5个(主要涉及绿化与生态修复),投资约7.56亿元。

监管能力建设项目3个,包括:执法监测设备提升、智慧环保平台建设、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等,投资约320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优化和完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签订目标责任状,将环保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市、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多方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切实把规划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创新体制机制。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健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健全部门联动执法、边界联动监管、网格化执法、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等机制。

强化减排倒逼传导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将工程、技术、管理、政策作为减排重点手段,依靠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推动污染减排,实现传统产业升级和工艺提升。通过强化区域性和行业性减排刚性约束,促进本市重点行业、重点工业园区的整治提升,提高“小微”排污企业的治理水平,提升生产过程的清洁化水平,实现环境保护与转型升级的良性互动。

完善项目准入机制。根据本市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完善项目环境准入条件,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严格禁止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产业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全面规范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工艺、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措施,杜绝落后产能转移。深化落实空间、总量、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严格实施战略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切实强化源头防控。

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实施“一证式”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全面创新排污许可证管理,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刷卡排污系统建设,实现排污许可证与环保审批、验收、执法的有效整合,使排污许可证成为政府监管的依据、企业守法的文书、公众监督的平台。

(三)共享人才技术。切实加大对环保科技的人才和技术支撑。加强对环保实用及关键共性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的资金支持,重点支持与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和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相对应的环境技术开发推广项目,引进扶持VOC治理、工业危废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团队,建设一支具备较高专业素养、环保领域覆盖广的复合型环保人才队伍。同时,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加大国际国内环保技术合作与交流,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力人才技术支撑。

(四)开放融资渠道。强化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积极推进排污指标资源市场化配置,全面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进一步优化初始指标分配体系,构建市场化的交易价格机制,健全交易监管和内生机制,提升排污权交易活力。全面推进环境资源有偿使用,逐步建立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阶梯水价和电价制度改革。

健全环保投融资机制。不断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更多实施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积极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信贷、融资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对生态环保事业的资金支持。创新环保融资方式,建立融资信息平台,鼓励发展生态环保投资基金,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生态环保项目股权和债券融资,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参与生态环保项目。

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大力推进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第三方治理,提高专业化、集中式治理水平。积极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化。优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治理模式(PPP),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实行建造-运营-移交(BOT)、民间主动融资(PFI)、建造-移交(BT)等模式。

(五)推进全民共治。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和环保宣传力度,以环境质量信息、建设项目信息、企业环保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为重点,依法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建设“透明环保”。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构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加强环境舆情动态监测、分析和跟踪,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舆论正面引导。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环境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入推进绿色细胞创建,积极通过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信息不断增长的需求。构建“人人参与、全民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生态环境保护和谐氛围。


表2:“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工程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起止

年限

总投资

(万元)

其中:“十三五”

计划投资

目前进度(规划

阶段/工程前期/

在建)

责任单位

(一)治水工程


1

工业企业行业整治

根据统一治理要求,完成重点污染行业整治任务。

2016-2020

2000

2000

进行中

环保局

经信局等

2

平湖市阳台污废水收集治理

平湖城区范围内约120个小区的阳台、车库废水改造工作

2016-2018

6500

6500

规划阶段

各镇街道

城投集团

3

东西片污水系统连通线

铺设DN1400污水管道约17.5公里

2015-2018

17200

17150

规划阶段

水务集团

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到2016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覆盖率达100%,农户受益率达80%以上,其中农村新社区农户受益率达100%

2014-2016

46474

11228

在建

各镇街道

5

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平湖段

按三级航道标准改造航道32.52公里

2013-2016

101000

8891

在建

交通运输局

6

平湖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工程

治理河道311条,河道总长266公里

2014-2016

45000

9800

在建

水利局

各镇街道

7

林埭镇二级污水管网建设

15公里二级主管

2016-2020

2000

2000

在建

林埭镇

8

中小流域河道综合治理

整治河道长度467公里

2016-2020

35700

35700

规划

各镇街道

9

船舶污水接收点建设

设置污油水收集泵房及相关设备、污油水储存池、告示牌以及码头前沿疏浚等

2016-2019

400

400

规划

交通运输局

10

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第2条处理线提标改造工程

处理规模2.5万吨/天,由一级B标准提高为一级A标准,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91.25吨、氨氮27.38吨。

2016-2017

10000

10000

在建

规划建设局

水务集团

环保局

11

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容工程

扩建污水处理规模9万吨/天,建成日处理规模污水4.5万吨。

2016-2020

20000

20000

规划

规划建设局

水务集团

环保局

12

青阳汇、小新村国控断面

整治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道清淤,河岸整破,河流整治,生态修复。

2015-2017

5000

5000

实施中

新埭镇

广陈镇

13

水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原水、供水、污水管网信息收集

2016-2017

800

800

方案论证

水务集团

14

市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改造市区老小区、镇、街道及道路供水管网。

2015-2016

2544

2544

实施中

水务集团

15

规模化养殖场渔业养殖尾水处理

开展微生物制剂原位处理和渔业净化设施尾水处理试点建设

2015-2020

600

300

实施中

农经局

(农办)

小计

295218

132313



(二)治气治霾工程


16

秸秆收集和综合利用体系建设

收集15万吨,还田10万吨秸秆

2015-2020

10000

8000

在建

农经局

(农办)

综合执法局

各镇街道

17

重点工业企业VOCs污染治理

制订重点工业企业VOCs整治方案,按计划开展并完成整治。

2015-2017

10000

10000

在建

环保局

经信局

18

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推进重点大气污染行业治理工程

2015-2017

5000

5000

实施中

环保局

19

独山港区集中供热工程

平湖市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项目,滨海区域供热二期工程。

2016-2018

55000

55000

工程前期

独山港区

20

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程

全面淘汰辖区内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2015-2017

12000

10000

在建

经信局

环保局

21

热电联产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辖区内3家燃煤热电企业锅炉烟气清洁排放改造-工程。

2016-2017

3000

3000

规划阶段

经信局

环保局

相关镇街道

22

服务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

制定餐饮业、干洗业有机废气治理实施方案和管理规定,促进城市市区内餐饮业、干洗业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确保油烟和有机废气达标排放。

2016-2020

2000

2000

规划阶段

综合执法局

环保局

23

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市区扬尘污染控制工程,重点开展道路运输和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程。

2016-2020

2000

2000

规划阶段

综合执法局

规划建设局


小计


99000

95000



(三)土壤治理工程


24

嘉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危废处置项目

年处理危险废物4.5万吨

2015年起建设

4500

4500

在建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25

平湖市独山港区危废处置项目

年处理危险废物8万吨

2016-2020

8000

8000

前期

独山港区

26

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工程

含生活垃圾应急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固化填埋

2016-2017

9000

9000

前期

综合执法局

环保局

27

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回收利用、生物堆肥”联动机制,至2020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行政村全覆盖

2015-2020

4000

4000

在建

农经局

(农办)

综合执法局


小计


25500

25500



(四)生态保护工程


28

公路、航道等通道绿化工程

建设高标准绿化公路100公里,航道36公里。

2016-2020

54000

54000

实施

交通运输局

29

农民公园镇级绿化建设工程

绿化及公园铺装

2015-2020

3850

3850

实施

各镇街道

30

平湖市白沙湾至水口标准海塘加固工程

9.45公里海塘防洪(潮)标准50年一遇提升至100年一遇

2018-2020

35030

35030

初设已批

水利局

31

海洋环境监测与生态修复

对平湖近岸海域设立监测点,开展海水质量监测、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海洋功能区监测、入海污染源监测和海洋环境风险和突发性海洋环境事件监测。平湖海域沿岸长约23公里岸段内海滩,邻近及重点海域,如:山湾、唐家湾、郑家埭岸段海滩垃圾进行清理。开展基础资源调查,增殖放流海洋土著渔业品种

2015-2020

450

450

实施

农经局

(农办)

32

市级主要河道增殖放流

在市级主要河道增殖放流鲫鱼、鲢鱼、花鲢、河蟹等夏花、鱼种共计3000万尾

2015-2020

220

170

2015年已开展增殖放流1000万尾

农经局

(农办)


小计


75550

75500



(五)监管能力建设


33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移动执法装备投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含视频系统、刷卡排污系统、设施运行实时监控等)的运行及监管能力保障(包括新建、更新、日常运行维护费的补助等);监测、监察能力建设。

2016-2020

1500

1500

实施中

环保局

34

智慧环保平台建设

建成一整套环保信息系统基础库、互联互通的业务信息系统及覆盖污染源、区域环境质量等各类专题的环境保护监管体系。

2016-2020

700

700

实施中

环保局

35

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

在各镇街道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提升环境预警能力,实时掌握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为源头防控提供依据。

2016-2020

1000

1000

规划

环保局


小计


3200

3200




合计


498468

33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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