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41033213/2022-2099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2-04-19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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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平湖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平湖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也是全面建设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金平湖”的重要保障。为全面实施食品(包括保健食品,下同)安全战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依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浙政办发〔2016〕138号)、《平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平政发〔2016〕1号),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十二五”期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以“平安平湖”建设为总抓手,不断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和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有序、可控,稳中向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群众满意度稳步上升。监管体制更加完善健全。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并划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食品生产监管职能,组成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商务局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能划转市农经局。实施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镇街道全部设立市场监管所(分局)。市公安局成立“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预备队”,配备专门警力,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各镇街道全部成立食安办及农产品质量管理机构,招聘50名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划分756个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全部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全面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制,城乡一体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监管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服务,加快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我市成为嘉兴市首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市(市)。提高农产品“三品一标”数量,全市累计共有无公害农产品169个、绿色食品19个,建成省级无公害基地150个、面积达到25.878万亩。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成平湖市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库,推广应用省追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二维码追溯。全面实施餐饮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公示制度,建立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完备。加快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建设,实验室现有检测能力覆盖452项产品和参数,通过省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验收,二期建设项目成功取得国家投资项目立项。大力推进农贸市场质量追溯和快速检测体系建设,13个市场建立规范化食品安全快检室,城区的8个农贸市场规范化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100%,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100%。全市建立起16个监管分支机构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实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全覆盖。推广移动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对餐饮单位的动态监管。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三大一严”等专项行动,严厉整治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72起,食品领域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圆满完成“平湖市八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目标任务,全市品牌超市占校园商店总数的60%,“五常法”管理达85%,学校食堂量化分级A、B等级达76%,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100%,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100%。社会共治氛围加快形成。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探索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开展“阳光厨房”建设、示范食堂和平安食堂、食品安全示范种养植基地、示范企业和餐饮示范一条街等创建活动,规范行业自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你我同行”主题实践活动(即“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 食品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构建“放得下、接得住、批得快、管得好”的食品审批政务环境。全市食品产业平稳发展,稳中有升。 食品安全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源头污染情况仍然存在。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缺乏有效监管机制,农业生产环境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不高,初级农产品监管困难。二是食品行业总体发展水平不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多、小、散、乱、差”现象仍普遍存在,制售食品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等仍属于监管难点。企业主体责任需进一步落实,部分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核心竞争力不强、职业道德缺失,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和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等问题屡禁不止,影响公众消费信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引导规范行业自律的举措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基层监管力量尚需加强。“十二五”末市级层面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但监管部门尤其是基层单位存在专业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专业技能弱等问题。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在“四个平台”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尚待探索。各基层站所往往有顾此失彼、处在疲于应付的感觉。四是监管服务能力不够扎实。信息资源的整合和互联互通平台建设还有待提高,尚未实现上下信息互通、互用的智慧化、信息化监管。市场准入、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行政处罚和检验检测手段的综合效能需要进一步发挥。针对网售食品等新业态中出现的平台企业把关不严、流通环节风险隐患增多等问题,缺乏监管创新。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和基础设施有待提高,快速检测能力也需要加强。五是社会共治合力尚未形成。行业自律作用尚未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尚未充分激活。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普及不够,媒体、消费者与业界专家、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认知存在较大落差,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仍有待提升。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建设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金平湖”的关键时期,是加快构建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形成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的关键时期,这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新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食品安全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力保障。食品安全战略是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要求健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推动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创新,切实保障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打造“平安平湖”的重要内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已上升到考验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公众对饮食安全需求由“吃得饱饭”转变为“安全营养”,要求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快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食品安全是发展“健康产业”的必然要求。我市食品产业“低小散”和食品产品缺乏科技创新、缺乏核心竞争力等制约因素,影响健康产业转型发展,对强化食品全过程监管,规范企业和产品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科技和产品创新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是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有利契机。我市在“十三五”期间将要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进一步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走入全面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要素保障力度,监管体制机制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建立。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以“双安双创”为有效载体,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法治化、专业化、现代化、社会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坚持产管并重,提高食品质量与安全,坚持源头治理、科学防控、全程监督、依法监管,坚持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把我市创建成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省级食品安全市,推动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科学监管水平和食品产业发展水平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作为工作的评价标准,努力做到“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焦点难点问题,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惠及于民,共享食品安全监管和治理成果。 2.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系。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完善食品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动监管创新。强化“互联网+”理念,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管工作和产业发展中的推广应用,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3.坚持专业监管,科学治理。加强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配备和人才培养,强化各项标准规范建设,完善检验检测、风险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为专业化监管提供技术保障。运用法治思维、科学方法和严厉手段开展食品安全治理,形成“严格执法、行业守法”的治理格局,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4.坚持责任落实,社会共治。突出食品安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明晰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社会组织的辅助作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守信的从业者、尽责的监管者、理性的消费者、客观的传播者”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基本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基本具备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现代化治理能力,基本形成“企业自觉、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实现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食品产业竞争力、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建成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省级食品安全市,使平湖成为嘉兴市乃至全省食品安全最安全、消费最放心县市之一。 “十三五”期末平湖市食品安全主要指标预期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统一权威的依法治理体系 1.强化属地管理。建立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机制,完善对地方党委政府的考核评价体系,将食品安全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整合监管职责和监管资源,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经费落实保障到位,实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目标。开展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活动,完善示范创建动态评估机制,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开展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创新试点。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健全“食品安全指数”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全市食品安全状况。建立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定期巡查食品安全状况。落实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2.强化依法行政。按照《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大力推进法治部门建设。厘清市、镇街道两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健全“上下对应、权责一致、统一规范”的监管执法体系。推行农经、卫生计生、市场监管、质监、综合执法和公安等监管职能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产品分类裁量指南,健全执法办案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规范食品安全日常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投诉举报的执法程序、工作规则和执法文书,实现执法全程记录、执法档案电子化。建立市政府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市、镇街道分工负责、各部门协同查处的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完善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建立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信息联合发布等行刑衔接机制,完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鉴定和检验认定工作制度,规范涉案物品抽样、委托检验、鉴定评估等工作程序。加强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和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明确告知具体的救济途径。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引导相对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3.强化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和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引导企业加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自主检测能力建设,规范自检行为,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报告真实有效。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示范创建,强化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等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质量管理责任。推行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销售等全过程记录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强化对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建立对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的随机抽查考核制度。 (二)构建科学严密的风险管控体系 1.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积极配合上级监管部门建立覆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强化风险监测能力建设,构建“功能完备、标准统一、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风险监测平台。完善以问题为导向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构建企业主动监测、监管部门抽检、技术机构监测的食品安全风险防线。推行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自查承诺制,落实企业风险监测的主体责任。统一制定和实施监督抽检方案,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明确检验测定项目,明确流通领域监管抽检重点品种,确保生产环节监督抽检覆盖所有获证食品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充分利用快速检验初筛结果,增加监督抽检“靶向性”和覆盖面。加强风险监测结果的运用,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风险预警。 2.强化风险评估交流。建立多元化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发挥专家库专家的作用,完善专家评估工作制度。深化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定期会商评估食品安全风险。开展政府、媒体与公众“三向”常态化风险交流,形成全环节、全过程、全覆盖的风险交流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完善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风险管理清单,依据风险等级和产业特征,明确监管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增强监管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减轻安全优质产品的市场成本,提高高风险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3.强化风险过程控制。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和外埠输入农产品监管,严把生产环境安全关、投入品监管关和标准化生产关,增加“三品一标”产品总量规模,提高食用农水产品准出质量。健全食品生产质量管理,支持集约化、集团化生产,推进生物技术(食品)产业园建设,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辅助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健全食用农水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无缝衔接机制,加强食品经营新业态的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机制。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开展无证餐饮和食品摊贩综合治理,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完善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产业链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格禽畜屠宰监管,整治非法加工病死禽畜,实时监控定点屠宰企业关键生产环节,促进屠宰企业规范化加工。加大食品质量抽检的频次和力度,提高监督抽验的靶向性和监督管理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构建快速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 1.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整合全市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减少重复建设,努力实现资源共享。根据全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地方食品产业结构特点和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要求,加快推进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续建项目建设,提升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检验检测能力,增强技术机构与产业需求的结合度,提高服务产业发展水平,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以满足政府对于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要求。镇街道配备日常巡查必需的食品安全快检箱,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培训,提高源头发现问题能力。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到“十三五”末,逐步建立起职能分工明确、运转灵活高效、资源优势互补的食品检验机构联动发展新平台,为全市食品安全和食品产业发展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2.提升研究创新能力。研究先进的监管理念、监管手段和监管措施,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创新。围绕制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评价和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基础性问题,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检验检测、风险评估等领域创新研究和技术攻关,提高质量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创新水平。聚合各方力量开展或参与国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科研项目的研究。完善研究创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创新成果转化。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3.推进智慧监管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充分运用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云平台,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开发食品安全供应链信息管理和追溯系统,逐步推进建立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探索食品原产地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实现食品从原料、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到消费使用整个供应链全流程监管和质量追溯。建设互联网食品销售监测系统,实施互联网食品销售“以网管网”工程,加强互联网食品信息服务和交易监管。建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综合获取信用数据信息,实现动态的信用评级、信用监管。建设“互联网+智慧农贸市场”,利用信息化和金融手段推进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建设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共享食品检验检测信息。建设集日常监管、监督检查、稽查办案、产品抽检、实时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便携式移动执法系统,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和工作效能。 4.强化基层执法装备。按照适度超前、体现“浙江标准”的原则,加快推进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重点加强执法车、快检车、抽样专用车、执法取证装备、应急处置设施,优先配置基层和一线执法机构。加强食品安全现场监管技术装备建设,实现食品监督检查、样品抽查和行政处罚等远程电子化监管。强化基层快检能力建设,配齐基本快检设备,将快检试剂、耗材、人员工资等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提高快速检测装备水平,实现日常监管快速筛查,排除风险隐患。 (四)构建反应迅速的应急管理体系 1.健全应急管理体制。依托“智慧监管”指挥平台,加强食品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市、镇街道两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应急管理体系。市、镇街道两级设立专门应急管理机构,镇街道食安办和各部门派出机构明确应急管理人员,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格局。加快建设应急调度指挥、信息报送、视频会商、培训演练等功能的应急指挥平台,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加强应急监测预警。加强投诉举报处置能力建设,建设覆盖市、镇街道、村(居)三级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处理系统。加强对广播、电视、互联网及移动网络等媒介中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监测,及时搜集分析和研判敏感热点舆情信息,及时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构建覆盖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网络,建立重大信息直报工作制度,实现食品安全重大信息快速报告。 3.完善应急机制建设。健全应急联动,明确有关各方职责任务,完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应急协作联动机制,实现应急联动体系全覆盖。强化应急保障,加强应急装备、应急检验设备配置,完善应急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储备稀缺食品、特殊药品等应急救援物资,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应急处置案例库和模拟仿真演练系统,开展应急培训和处置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的能力。完善社会动员,协调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增强媒体沟通应对能力,合理引导公众预期。 (五)构建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体系 1.监管执法队伍。建立健全适应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的机构,配齐、配强食品监管队伍。按照“上下统一、体系完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要求,大力推进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配齐配强镇街道食安办专兼职人员。按照“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要求,科学设置基层监管站所,配备相应的监管力量,明确职责定位,强化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逐步增加基层站所食品监管专业人员比例,至“十三五”末基层站所专业人员到岗率达到100%。 2.专业技术队伍。制定专业监管人才培育计划,严格监管队伍准入门槛,严格按标准选拔充实监管人员。规范监管人员入职培训和在职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素养,加快建设与食品安全监管相适应的综合管理队伍和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改革人才集聚、培养、评价、使用制度,探索实施开放灵活柔性的人才政策,着力培养一批食品安全监管审评认证、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监督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法制审核等优秀人才,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证。 3.专家咨询队伍。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食品安全监管专家库,与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社会监督员、志愿者队伍有机结合,建立由食品、法学、科技信息等组成的结构合理的专家队伍。建立统一协调和保障机制,加强部门间食品安全领域专家的交流,细化专家专业分类,在应急处置、检验检测、风险监测、风险评估、教育培训、信息技术等方面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六)构建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体系 1.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建立信用监管“一企一档”,实现食品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查询。实施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管理办法,构建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加强政策引导,营造守信得益,失信惩戒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发挥失信联合惩戒的警示和威慑作用。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行业在上市前第三方审评、上市后第三方评价、检验检测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第三方主体参与监督。培育食品行业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 2.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以“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目标,及时公开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审评审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产品抽检、案件查处等信息,增加监管工作透明度。发挥新闻发言人作用,建立新闻媒体互动机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积极争取媒体支持,加大食品安全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曝光违法企业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建立违法举报奖励专项基金,发挥有奖举报制度威力,积极引导和支持公众参与监督。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协管员、信息员、志愿者、义工、社会监督员、市民监督团、村民自治组织、食品安全公益组织的作用,引导、约束、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生产、诚信经营。 3.倡导公众理性消费。实施食品安全知识普及五年行动计划,创新载体和形式,推广大众参与式的科普宣传,建设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宣传站点,实现镇街道100%全覆盖,形成“品牌引领、社会协作、媒体辐射、监管呼应”的科普宣传工作格局。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公共场所开设食品安全科普专栏或网页,中小学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程等手段,全方位立体化投放食品安全科普信息。发布食品质量安全和产品风险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常态发布、活动宣导、风险交流”的公众消费引导工作机制。利用政务网、微博、微信等媒体,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互动,增强公众安全饮食意识,逐步提高公众识别假劣食品的能力,引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和消费理念。 (七)构建健康发展的服务保障体系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实施简政放权,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提升政府促进食品产业发展的服务与保障能力。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综合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预约服务,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对食品重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等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随到随审,并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进度。下放许可权限,规范监督执法。有序下放风险程度较低的食品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服务效率,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上下衔接工作。加快政务公开,到2020年,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的行政行为,来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2.打造定制服务平台。推动食品领域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制定促进食品产业发展的监管政策,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第三方参与治理。依托监管大数据、检验检测和技术审评,定制式开展精准监管服务,支持食品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形成一批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力的品牌和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市场前景的品种。贯彻实施食品配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相关监管政策和实施办法,大力支持食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网络的发展。 3.助推食品产业有序发展。完善食品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体系,强化食品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产业链,推动食品资源有序合理流动。将生物技术(食品)产业园打造成为平湖市产业特色明显、地方文化独特、创新氛围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产业园。搭建食品产业发展服务平台,构建食品产品研发公共技术平台,构建产学研互动合作机制,强化产业发展的智力支持,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展大型食品零售连锁业,壮大食品商业。积极开展“净网”行动,坚决打击食品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严格履行市场监管服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保护食品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重点工程 (一)食品检测检测能力提升工程。按照“保地产创特色、基层重快检重民生”的功能定位,优化配置检验检测资源。一是完成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续建项目建设,拥有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LC/MS/MS)等高端检测仪器设备,设备总资产达1800万以上。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以满足政府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要求。二是根据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地方食品产业结构特点, 大力发展地方特色检测能力,进行食品非法添加物、药物残留项目检测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基层食品快检能力建设。结合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配备日常巡查必需的食品安全快检箱,提高源头发现问题能力。 (二)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加大快检经费投入,至2020年全市所有大中型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快速检测室。通过实施“城区农贸市场检测室免费向公众开放”工作,进一步落实市场举办者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 (三)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以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为核心,以检测工作为倒逼手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逐步建成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实现许可、生产、经营、监督各环节信息和各级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形成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流通直至销售消费餐桌终端的全过程电子追溯链条,做到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四)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建设。进一步深化“阳光厨房”建设,加强社会监督,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市财政保障阳光厨房建设配套补助资金,到2020年全市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85%以上,全面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真正让大家看的明白、吃的放心。 (五)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通过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移动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立足实际需求,通过整合、完善现有信息化监管系统,推进监管工作向自动化、动态化、实时化、智能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逐步建立“源头可溯、环节可控、去向可查、人员可管、风险可防、公众可查”的“智慧监管”体系,探索构建以监管部门、行政相对人、公众互动组成的监管信息体系。全面对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个中心7大平台”,即全省数据中心以及产品追溯、审评审批、信用管理、行政执法、公众服务、综合管理等七大平台。 (六)强化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阵地建设。开展食品安全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五进”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建设2个食品安全知识科普示范基地和30个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开展对媒体从业人员的食品知识培训。创建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广泛知名度的电视栏目和报刊专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四个最严”、加强公共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用新思维分析新情况,用新举措应对新形势,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加强与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细化分解本规划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制订实施方案,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二)保障经费投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切实保障规划任务实施和有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审计监督,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绩效水平。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食品安全领域,推动形成食品安全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政策措施。各镇街道要结合“四个平台”建设,巩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成果,在新的形势下推动基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科学有效。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保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保证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系统性。合理划分事权,着力解决各级、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权责不匹配等问题。完善招标采购监管政策,促进食品产业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食品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四)严格考核评估。要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要进行动态跟踪、实施绩效评估,加强督促检查、中期考核和终期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平湖市“十三五” 时期食品安全重点建设项目 附件 平湖市“十三五” 时期食品安全重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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